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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个年”活动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7-07-20 11:35:34 来源:

今年上半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13446”工作思路,按照港南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坚定信心,履职担当、主动作为,紧扣目标、狠抓落实,开展“六个年”活动,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六个年”活动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企业服务量化年工作
1、抓好惠企政策的落实,降低企业成本
我局积极宣传企业享受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优惠政策,认真配合市社保局做好扩面征缴宣传发动工作,截至5月底,我区扩面征缴人数为729人,征缴保费605万元,完成全年扩面征缴基金任务1800人的40.5%。
2、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1)开展企业用工需求调查
为及时掌握春节后企业用工需求情况,帮助企业积极应对“招工难”问题,有针对性的为企业提供服务,我区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对企业春季用工需求情况进行了重点走访调查。 经调查,我区去年新开工企业有两个:赛尔康(贵港)有限公司、贵港贝丰科技有限公司。由于市场需求和新开工等缘故,新开工的两个企业用工缺口较大,最大缺口达50%。
调查数据显示,我区60%的老企业无用工缺口,20%的老企业岗位缺工达20%,10%的老企业岗位缺工达25%,10%的老企业岗位缺工达30%。自去年以来,我区企业用工呈现良性发展的势头,企业用工短缺情况已明显改善,但是,部分企业仍存在用工结构、工资待遇、工作环境等当面的问题,影响企业用工。
我区用工需求情况主要呈现三大特点。一是企业春季用工需求平稳增长,调查结果显示,我区20%的老企业岗位缺工达20%,10%的老企业岗位缺工达25%,10%的老企业岗位缺工达30%,且新开工的两个企业用工缺口较大,最大缺口达50%。企业对农民工依存度高,受农民工季节性影响较大。我区企业农民工占从业人员的比例超过75%,受到春节后农民工集中返乡影响,企业集中出现的用工缺口一般持续1到2个月,过后会逐渐恢复正常。这就预示着我区企业今年春季招工需求将处于平稳增长期。二是部分企业预期今春招工有困难。有30%的企业认为今年春节后招工将有困难求职农民工人数减少成为企业认为招工困难的主要原因是收入偏低,技能与岗位不匹配以及劳动时间长需要经常加班也是导致企业招工存在困难的重要原因。三是企业招工途径较为集中。企业招工途径主要是通过从本地劳务市场招聘、老员工从家乡带过来和招工广告三种主要形式去劳务输出基地招聘等其它途径基本作为主体途径的补充。
(2)开展以“春风行动”为主的系列就业专项活动
我局2017年1月中旬至3月底在全区深入开展了以“促进转移就业,助力脱贫攻坚”为主题,以“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和其他需要转移的城镇劳动者”为重点,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为内容的港南区助推扶贫攻坚和“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就业专项活动,活动期间,免费发放春风卡等宣传资料5万多份,组织举办了4场招聘会,分别于1月19日在桥圩、1月20日在新塘、1月21日在木格、2月8日在城区及开展,参加招聘会的有30多家企业和4家培训机构,提供岗位1200个,进场咨询人数累计达2000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0人,达成就业意向有300余人,招聘会之后陆续推荐1600多人就业,达到了此次活动的长效机制。
(3)宣传政策
结合工作,我局深入企业积极宣传企业稳岗补贴政策,配合市局落实企业稳岗政策。
(4)走访挂点企业
我局以“服务港南、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基层、让群众满意”为主要内容,以提高行政办事效率和质量,促进服务职能转型为重点,以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切入点,开展了“企业服务年”活动,分管副局长每月不少于1次到挂点企业金利木业中走访,了解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面临的困难,帮助其解决招工难的问题,同时宣传就业服务、“春风行动”、社保、劳动用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真正落实帮扶企业职责。
(二)精准扶贫深化年工作
 1.实施“教育培训行动”,提高贫困人口就业创业的能力方面
(1)根据新出台的《广西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财社〔2016〕138号)文件规定,积极开展农民工职业培训工作,2017年计划培训贫困劳动力100人。前期已经制定工作方案,印制了资料,并通过各种方式开展宣传发动。已经开展了创业培训和家政服务员培训100余人,其中培训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41人,完成年目标任务的41%。
(2)加大劳动就业转移服务工作。扎实做好贫困人员转移就业工作,2017年计划完成贫困人员转移就业130人。截止目前,完成登记转移就业贫困人员104人,完成年任务的80%。
(3)落实“雨露计划”教育培训。落实“雨露计划”教育培训。严密制定2017年雨露计划实施方案,加大宣传力度,营造雨露计划宣传氛围,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人皆知。落实雨露计划扶贫资助政策,应补尽补、限时补助、足额发放。2017年春季期计划为400名贫困大学生发放补助共64.6万元(其中为37名“两后生”每人发放2750元,其他363名贫困生每人发放1500元)。目前主要是通过电话、QQ群组宣传,做好2017年春季期续补生的审核、统计工作,计划在5月底前完成本学期的补助金发放工作。
(4)入学就读工作。目标任务为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5%。普通高中招生达到自治区下达的指标。全区今年春季期应入学人数为77844人,现已经入学77408人,入学率为99.44%,略超上级下达的入学率标准。
(5)积极开展教育资助工作
一是执行《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学生资助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规范〔2016〕8号),免除贫困户在园幼儿保教费项目。今年到位资助金74.7万元,本学期发放936人,70.2万元。
二是执行《关于印发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教〔2013〕153号)、《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通知》(贵财预〔2016〕121号)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项目,今年到位资助金1271.81万元,本学期发放10598人,658.1125万元。该项补助资金由港南区财政局拨付到我局核算中心账户,我局核算中心拨付到邮政储蓄银行代发,邮政储蓄银行于4月20日前发到受助学生个人账号。
3.普通高中助学金发放
执行《关于印发广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教〔2010〕226号)、《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学生资助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规范〔2016〕8号)、《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厅〔2016〕4号),今年到位资助金238.78万元,本学期发放1980人,209.375万元。该项补助资金由港南区财政局拨付到我局核算中心账户,我局核算中心拨付到邮政储蓄银行代发,邮政储蓄银行于5月30日统发到受助学生个人账号。
4.就读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免学费补助项目
执行《关于对就读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读的普通高中学生实施免除学费的通知》(桂教电〔2010〕10号)、《关于印发〔广西水库移民及水库移民子女身份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教资助〔2010〕38号)《关于下达2014年就读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读的普通高中学生免学费资金的通知》(贵财追[2014]66号), 本年度到位资助金16.75万元,本学期免233人,11.101万元。
5.生源地助学贷款本息回收
执行《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开行桂发〔2011〕124号),上半年共回收了682笔贷款合同数,本息共296.62万元。
(6)实施贫困村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
2017年学校教学楼建设项目在4个贫困村7所学校进行,截至目前均已完成立项、勘察,下一步将进入设计、预算等阶段。
 二、实施“公共服务保障行动”,增强贫困村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1.抓好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医疗保险工作,提升贫困人口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2017年,加强政策宣传,对贫困人口信息进行筛查,并按政策进行参保,组织人员进行申请审核工作,并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拨付大病保险报销款,提升贫困人口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截至目前,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已达100%。目前正在按政策进行医保审核报销工作。(人社局)
 2.积极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工程。对286名就业年龄段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开展居家托养服务补贴,每人每年补贴1500元。我区已于3月22日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并把方案下发到各镇(街道办)残联,要求各镇(街道办)按方案的要求做好相关的宣传发动工作。目前,我区已完成摸底调查登记工作,确定出受助对象的名单,并于5月8日—14日在各镇(街道办)进行公示。自治区下达补助资金36.9万元,贵港市下达补助资金6万元,所需资金全部到位。(残联)
3.加强宣传发动低保政策、根据程序审批、核对、发放低保金。(由区民政局牵头负责,目标任务为做好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精准识别低保对象,把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适时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适时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民政局制定了港南区《脱贫攻坚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宣传发动低保政策、根据程序审批、核对、发放低保金,区民政局把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 2017年全年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2000万元,城镇低保资金180万元。
4.目前开展基本情况。2017年6月,我区共有农村低保对象4790户11968人,其中贫困人口有3321户10028人;2017年1-6月,全区新增农村低保户203户532人,其中贫困人口55户151人。二是足额按时发放低保金。根据《关于提高全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的通知》(桂民电〔2017〕17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水平为每人每月330元,农村生活保障平均水平为每人每月170元。2017年1-6月,我区共发放城市低保金114.728万元,累计救助0.3397万人,平均每人每月337.73元,农村低保金累计发放1278.08万元,累计救助7.3135万人,平均每人每月174.756元,每月均按时足额发放,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5.关爱服务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工作。(由民政局牵头负责,目标任务为进一步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和残疾人信息管理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制订“三留守”人员关爱工作实施方案。制订“三留守”人员关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目前制订了“三留守”人员关爱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建立和完善了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信息管理数据库。全区共有留守妇女(960)人,留守儿童(7145)人,留守老人(5270)人。
6.2017年6月,我区加快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做好残疾人关爱服务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桂政办发[2015]120号)精神,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应补尽补、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2017年1-6月份困难残疾人1653人,标准毎人毎月50元,发放金额48.535万元。2017年1-6月份重度残疾人6083人。标准毎人毎月50元,发放金额175.655万元。共发放224.19万元。   
 7.建立年度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台账。落实留守儿童登记制度、结对帮扶“留守儿童”制度、教师与留守儿童家长联系制度;根据自治区文件,做好“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目前制定方案,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要求。
8.贫困人口医疗卫生签约服务。目标为贫困人口医疗卫生服务签约率达100%。截止目前,我区共有160个政府投资建设村卫生室,均开展了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现了以村为单位签约覆盖面达到100%。全区农村服务总人口数507035人,签约数184334人,签约率39%,其中:全区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数户9908户,共36829人,现已签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5434人,签约率97%。
9.“光明行动”医疗扶贫工程情况。我区建档立卡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口中白内障复明任务55名,2月份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动态管理信息调查中对我区白内障贫困人员进行了摸底调查,摸底筛查结果如下:全区55名贫困白内障患者中无意愿做手术的22名,已做过手术,无手术指征的26名,离世3名,无法联系1名,村医多次上门无人在家,邻居反应家人搬去其他地方居住了。3月份组织各镇卫生院、区人民医院及村委会对建档立卡的白内障患者进行动员,集中在镇卫生院,由区人民医院医疗专家及医护人员到各镇卫生院对前来进行筛查的贫困患者进行了视力检测、眼底检查等医学检查,最后确定了3名贫困患者符合手术施治条件。根据方案安排,3名符合手术施治的白内障患者将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复明手术。这3名白内障贫困患者已在5月15号前在区人民医院完成复明手术。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用好用足就业再就业政策,实现就业工作上新台阶。一是积极宣传和落实各项就业政策,不断创新就业服务举措,以创业促就业,以培训促就业,切实做好重点群体就业。二是与劳动监察大队一同下企业了解企业用工需求及农民工就业情况,为搭建就业平台做好铺垫,落实就业实名制工作。三是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工作,结合我区实际,落实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各项政策,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劳动力、被征地农民职业培训工作。四是积极开展“服务惠民”专项活动村级就业社保服务中心建设。
(二)大力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现社会保障工作上新台阶。一是要积极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二是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三是稳步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加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新旧政策衔接;四是深入推进社保基金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基金管理规定,开展社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畅通监督渠道,确保基金安全。五是加强部门联动,继续做好扩面征缴的宣传发动工作。 
(三)完善劳动维权体系,实现劳动维权工作上新台阶。一是加强法制宣传,强化企业劳动合同监管。二是推进执法检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三是注重预防调解,妥善化解劳动人事争议。四是完善信访维稳机制,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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