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关于印发2017年港南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7 15:36:00 来源:港南区卫计局
关于印发2017年港南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能力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卫生院,江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院、区人民医院、区卫生计生监督所:
   2017年是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年。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7〕23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桂卫办基层发〔2017〕1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2017年港南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9月26日

2017年港南区基层医疗卫生
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扎实开展2017年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以下简称“提升年活动”),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建立,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保障城乡居民健康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围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突出问题或薄弱环节,通过开展“提升年活动”,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能力,突出服务特色,改进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利用率和获得感。2017年,以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门急诊服务量较上一年度有较大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100%。
二、实施主体
在市、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区卫生计生局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实施,并通过一体化带动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的发展。
三、重点工作内容
(一)大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签约服务的责任主体落实到家庭医生个人,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骨干的团队建设,完善签约团队工作机制和绩效考核激励机制。根据服务能力和需求,不断完善签约服务内容,在落实基础性签约服务内容基础上,鼓励拓展不同类型的个性化签约服务内容,包括健康评估、康复指导、家庭病床、家庭护理、中医药“治未病”、远程健康监测等,提高居民对签约服务的感受度。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人群为重点,以疾病管理和预防保健服务为切入点,按照慢性病分级诊疗技术方案做好签约服务,推广签约人群预约诊疗,实施预约优先制度,提高签约服务利用率和诊疗效率。建立和健全基层与上级医疗机构联动工作机制,搭建全科医生与公立医院专科医生联系沟通平台,协调落实医院专家号源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开放,开通转诊绿色通道,畅通转诊服务路径,优先安排转诊患者就诊和住院。完善出院患者信息交流共用机制,为下转患者提供连续性服务。
(二)提升门诊医疗服务能力。明确辖区内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主要病种,有针对性地提升门诊疾病咨询、诊断与治疗能力。以高血压、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冠心病、脑卒中康复期、慢性肾功能衰竭、晚期肿瘤等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患者为重点,提高综合管理服务能力。重点加强全科医学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科室以全科医学科为主,乡镇卫生院应当设全科医学科。结合城乡居民服务需求,可发展康复、口腔、妇科(妇女保健)、儿科(儿童保健)、精神(心理)卫生等专业科室,鼓励开设慢性病联合门诊,提高基层慢病诊疗能力。加强外科常见病的门诊医疗服务能力,能熟练掌握止血、缝合、包扎、骨折固定等处理。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鼓励开展特色科室建设,促进形成与上级医院功能互补、差别化发展的格局。
(三)提升急诊急救能力。加强急诊、院前急救、基层卫生应急能力建设。独立设置抢救室,合理配置给氧设施、吸引器、洗胃机、心电监护仪、简易呼吸机(呼吸囊)、除颤仪、喉镜等急救设备和药品,改善基层急救硬件条件,完善基层医务人员基本急救技能培训制度,区人民医院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急救技能的指导与培训,重点是心肺复苏、气管插管、除颤、洗胃、止血包扎、骨折固定等基本急救技能的标准化培训,提升基层医务人员急救技能水平,提高对循环、呼吸、肾功能衰竭、急性中毒、休克等急危重症患者初步诊断和急救处理能力。
(四)加强住院能力建设。结合区域医疗卫生需求和机构基础条件,合理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加强住院服务能力建设,特别是中心卫生院住院服务能力的建设,开展与机构人员资质、技术准入、设施设备相适应的住院、手术、分娩等服务。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协作医院开设联合病房,提升基层住院诊疗服务能力,提高床位使用效率,方便居民群众就医。根据分级诊疗的需要,基层住院服务重点向社区护理、康复方向发展,有条件的可设置安宁疗护、老年养护病床,为二级以上医院下转患者提供必要的诊疗条件。
(五)提高检验检查和药品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检验检查能力建设,合理配置和更新必要的设施设备,开展常规检验、心电、超声、X线摄片检查服务。充分利用现有医疗资源,发挥第三方机构作用,建立影像、心电、检验、消毒供应等区域中心,开展“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有效模式,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推进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检验结果互认,减少资源浪费,减轻患者负担。根据分级诊疗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配备所需药品品种,满足患者用药需求。鼓励开展药事服务, 为患者提供合理用药指导。
(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建设,形成中医综合服务区,突出中医文化特色。加强中西医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大力推广针刺类、灸类、刮痧类、拔罐类、中医微创类、推拿类、敷熨熏浴类、骨伤类、肛肠类等中医药技术方法,提高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中医规范化诊疗服务能力。在老年人、儿童、孕产妇、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等人群的健康管理中,发挥中医药的优势和作用,增加中医药健康管理内容,提升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积极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为社区居民提供中医药咨询、体质辨识及健康干预服务,大力普及中医药健康理念和知识。
(七)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强化依法执业,加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依法执业意识。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遵循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和相关病种临床路径,规范临床诊疗行为。依托区域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完善基层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组织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培育医务人员质量安全文化意识。加强抗菌药物、激素、静脉输液等临床用药管理,运用处方负面清单管理、处方点评等形式,控制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降低抗菌药物、静脉输液使用率。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严格执行中医药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强中药使用和质量管理。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严肃一次性医疗用品、消毒剂、消毒器械等索证和验证工作;对手术室、口腔科、消毒供应室、治疗室、换药室和清创室等重点部门严格执行清理、消毒等环节管理。规范医疗废物处置,实行登记管理制度,严防流向社会。完善投诉管理制度,加强医疗纠纷防范,引导患者依法处理化解医疗纠纷,维护医疗秩序。
(八)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成效。围绕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三版)》,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单位、公共场所等持续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的基础上,集中开展一次宣传月活动,扩大服务项目的知晓率,提高全社会对服务项目的认识和支持程度。大力开展项目规范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服务内容、标准、要求的执行能力。加强对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筛查力度,及时发现病人并纳入健康管理,强化防治结合,在日常医疗服务工作过程中开展随访服务。加强儿童、孕产妇、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提高对主要健康问题的识别能力,对于筛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时采取干预措施。提高基层和社区卫生诊断能力,以健康档案、健康体检、临床诊疗数据为依据,分析辖区居民主要健康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干预。加强与村(居)委会、驻区单位的协作,丰富社区健康教育手段和形式,普及健康和公众自救互助知识与技能,提高辖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规范疫苗管理,统一采购、全程冷链,确保预防接种安全。
(九)改善服务环境和居民体验。优化门诊功能布局,设置醒目引导标识,完善服务流程。保持机构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温馨舒适,提供便民服务措施。大力推广一人一诊室,保护患者隐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着装整洁、规范,佩戴胸卡,易于患者识别。提倡文明礼貌用语,医务人员语言通俗易懂,态度和蔼热情,尊重患者,体现良好医德医风。开展家庭出诊、家庭病床、巡回医疗等居家医疗卫生服务,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鼓励开展压疮、人工造口、人工造瘘、膀胱冲洗、外周中心静脉置管、糖尿病足等社区护理服务,提升基层居家医疗服务能力。
(十)提升信息化水平。优化完善基层卫生信息系统功能,实现对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和签约服务的有效支撑。加强条块整合,实现系统互联互通,避免基础数据重复采集录入。推动业务协同,有效发挥电子健康档案在临床诊疗和预防保健服务中的载体作用。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机构运行和服务情况的监测与评价。推广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心电等中心的建设和应用,促进优质资源纵向流动。利用临床指南知识库、循证医学临床路径应用指南等辅助诊断技术,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行为。探索人工智能、移动健康监测、健康医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基层的应用,依托互联网提供网上预约、咨询查询、就医导诊和居民健康动态监测等服务,引导居民参与自我健康管理。
四、落实政策保障
区卫计局要加强与发改、财政、人社、教育等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加大资源调整力度,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持续向前发展。
(一)加强机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行动计划(2016—2020 年)》(桂政办发〔2016〕185号),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标准化建设,合理配备并及时更新医疗和信息化设备,改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诊疗条件。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功能和服务需求,合理配置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基层专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人员能力素质。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临床医学毕业生参加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并保障培训期间的待遇。制定人才优惠政策,研究基层人才引进机制,吸引人才向基层流动。开展社区护士专科护理技能培训,为居家医疗、家庭护理夯实基础。推进区域医疗联合体建设,加强公立医院对基层的对口支援力度,鼓励多点执业,通过上级专家坐诊、带教、查房等多种方式,提升基层诊疗能力。
(三)完善运行机制。加快建立和完善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落实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享受乡镇工作津贴。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运行管理,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绩效考核方案,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绩效分配向重点工作、重要岗位、技术骨干倾斜。探索财政补偿机制改革,鼓励定向补助与购买服务相结合,建立科学、合理、稳定的补偿渠道,督促有关部门缩短资金拨付周期,保证资金及时拨付。加强与物价、医保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和完善基层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利用区域医疗联合体、县域医疗共同体、跨区域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县县通”工程等多种形式的医疗联合体建设,按照医疗资源分布情况和群众就医需求,推动人才、技术等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逐步实现利益共同分享、责任共同分担、事业共同发展、技术共同提高,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实施县乡一体化管理,并与乡村一体化有效衔接,推进区域影像诊断中心、心电诊断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含病理)、医用消毒供应中心等优质医疗服务共享平台建设,实现资源共享、服务同质,使居民能够就近享受到便捷、优质、连续的基本医疗服务。
(五)严格监督管理。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行风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人员准入、依法执业等方面的监管。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院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行政、业务、资金巡查制度,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和挪用。对弄虚作假、违规使用资金、骗保、收受药品回扣、不遵守医疗质量安全规定、医疗废物管理不善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不断净化基层医疗卫生执业环境。鼓励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落实医疗责任险。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探索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评审评价制度,以评促建、规范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以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为抓手,结合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将“提升年活动”作为2017年推进基层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加强领导和部门协调,突出工作重占为,狠抓措施落实,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二)分级负责,统筹推进。区卫计局负责“提升年活动”的组织实施、考核和评估工作,并细化目标任务,将相关指标纳入绩效考核内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扎实推进。区卫计局相关股室、区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区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根据“提升年活动”的统一要求,逐项逐条对照检查,有针对性地进行改进、完善、提升,不断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考核,推动落实。要按照层级管理原则,加强对“提升年活动”开展的督导考核,建立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利用率为核心、服务质量改善为价值、群众满意度提高为导向的评价体系和考核标准,公开通报考核结果。同时,积极听取和吸纳居民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宣传,典型引导。要加大“提升年活动”的宣传力度,积极动员,营造活动氛围,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参与积极性。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过程中发现的好做法、好经验,挖掘典型,以点带面,推广实施,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努力提高群众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的利用率和认同感。
各单位开展“提升年活动”情况和工作总结,于2017年12月28前,上报区卫计局。
附件:港南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活动年工作领导
小组

港南区基层医疗卫生
服务能力提升活动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叶  丹   卫计局局长
副组长:杨冬梅   卫计局副局长
姚  星   卫计局副局长
        李树良   卫计局副局长
        梁艳玲   防艾办副主任
韦  竹   爱卫办副主任
成  员:伍  绍   卫生计生监督所所长
        李喜贞   疾控中心负责人
        岑立成   区人民医院院长
杨建庆   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廖柳颜   卫计局办公室负责人
        徐  妮   医政医管股负责人
        蓝海娟   基层卫生妇幼健康股负责人
        姜初恒   疾控股负责人
        傅靖丹   宣教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政股,负责“提升年”各方面日常工作,确保“提升年”取得实效。


?
警警 Copyright 20013 gangnanqu.Gov Government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日博365投注网
指导:港南区“一服务两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港南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5-4332555,0775-4332727
公安机关备案号:贵安00791399018-00002 桂ICP备1400673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