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港南区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和病残儿医学鉴定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各镇计生办:
因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为加强和规范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办法(试行)》(人口科技〔2011〕67号)和《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第7号令)的规定,现重新调整港南区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病残儿医学鉴定领导小组,调整后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杨冬梅 区卫计局副局长
副组长:梁奕添 区人民医院副院长
甘能中 区人民医院副院长
组 员:甘锡练 区人民医院医务科副科长
梁治强 区人民医院内二科主任
徐德萍 区人民医院妇科主任
廖春周 区人民医院儿科副主任
林春梅 区卫计局妇幼股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局,由林春梅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办公电话:0775-2772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