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区财政局
关于开展2017年下半年防治艾滋病
项目工作督导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7年下半年防治艾滋病
项目工作督导的通知
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人民医院、区疾控中心:
为全面推进我区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工作的落实,及时了解全区艾滋病防治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有效促进工作任务的落实和考核指标的完成,根据港南区委、区政府印发的《港南区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港南办通[2016]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考核评估方案的通知》(桂防艾办【2017】2号)文件要求,结合当前艾滋病防治工作需要,我局定于2017年9月下旬,与区财政局联合开展2017年下半年全区防治艾滋病项目工作督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督导时间、行程
具体督导时间和行程附后(如有时间变动,以电话通知为准)
- 督导内容
(二)防艾经费落实及使用情况;
(三)艾滋病疫情报告质量和新发感染流行病学调查情况;
(四)防艾攻坚卫计线相关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五)基层(农村地区)防艾工作实施情况。
三、督导方式
本次督导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察看,核查文件、经费凭证等台账资料,系统收集数据,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四、督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叶 丹 区卫计局局长 区防艾办主任
李 彦 区财政局副局长
副组长:梁艳玲 区卫计局防艾办专职副主任
李喜贞 区疾控中心主任
成 员:姜初恒 区卫计局疾控股股长
李 宇 区财政局社保股科员
蒙康照 区疾控中心副主任
李炤伦 区卫计局疾控股工作人员
姜正杰 区疾控中心防艾科科长
卓春霞 区疾控中心防艾科科员
李尔滨 区疾控中心防艾科科员
五、其他事宜
请各医疗卫生单位做好相关资料准备,现场汇报时将自查报告与自查表提交督导组;督导组成员要严格按照督导的重点内容,本着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认真进行督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导, 区卫计局将对督导整体情况进行通报。
联系人:姜初恒,13768058392;姜正杰;联系电话:4328725/13978570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