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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港南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0 17:25:00 来源:港南区卫计局
关于开展2017年港南区手足口病防控
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学区办,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人民医院、区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所:
当前正值手足口病高发季节,防控形势严峻。为促进各单位规范有序开展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防范和控制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港南区卫计局、教育局将于近期对全区开展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督导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一) 医疗机构
 制定防控方案,组建医疗救治队伍,开展预检分诊,确保病例的早期发现、早期报告和规范诊断、治疗,开展《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3年版)》等知识培训,宣传教育、落实院内感染控制等情况,详见附件1。

  • 学校及托幼机构
    制订应急预案、防控人员配备情况,防治知识宣传,晨检、消毒制度和因病缺课学生追踪随访工作开展情况,学校相关设施的设置,预防措施的落实等等,详见附件2。
二、督导范围及方法
   (一)督导范围:
 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学区办、村小学及托幼机构。
   (二)督导方法:
 1.各学区办、各镇卫生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人民医院分别提交开展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情况书面报告,不安排现场集中汇报。
 2.每个镇、江南街道办随机抽取1所小学、1所民营托幼机构,辖区镇卫生院(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督导时间安排
2017年4月17-21日,具体督导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督导组人员组成
    督导组第一组
组  长:谭  斌   区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 李喜贞   区疾控中心主任
成  员:李雄深   区卫计局疾控股股长
黄铁霖   区卫监所执法科科长
            杨丽红   区疾控中心疾控科工作人员
            谭  敏   区教育局安全股工作人员
督导乡镇:新塘镇、瓦塘镇、木格镇、木梓镇,下乡用车由区教育局负责。
    督导组第二组
    组  长:梁艳玲   区防艾办专职副主任
    副组长: 杨  权   区教育局安全股股长
    成  员:陈  清   区教育局成教办主任
        蒙康照   区疾控中心副主任
吴品琛   区疾控中心疾控科科长
黄  宇   区卫监所工作人员
督导乡镇:湛江镇、桥圩镇、东津镇、八塘镇、江南办;车辆由区卫计局负责安排。
    五、其他事项

  • 各单位要认真开展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切实落实防控措施,有效控制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
    (二)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当场指出,及时反馈,认真如实填写督导检查表。
    (三)各镇卫生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人民医院、各学区办要对辖区内所有小学、托幼机构开展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做好工作台帐记录并整理存档,形成书面总结上报。
    (四)督导结束后区卫计局、区教育局将以通报形式将督导结果通报全区,各单位要就通报问题有针对性进行整改提高,请各学区办、卫生院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不尽事宜请联系:
区卫计局:李雄深 18177585080 邮箱:gnwjjk@163.com
区教育局:杨  权 15077592786 邮箱:aqb6566@163.com
区疾控中心:吴品琛  13768153376   邮箱:gncdcjk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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