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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港南区Ⅱ型脊髓灰质炎疫苗相关病毒登记清册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0 16:43:00 来源:港南区卫计局
关于举办港南区Ⅱ型脊髓灰质炎疫苗相关病毒登记清册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疾控中心、区卫生计生监督所:
为进一步加强脊髓灰质炎相关病毒的管理,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财政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国家免疫规划脊髓灰质炎疫苗免疫策略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6〕29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脊髓灰质炎相关病毒封存销毁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16〕50号)和《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Ⅱ型脊髓灰质炎疫苗相关病毒登记清册工作的通知》(桂卫疾控发〔2017〕18号)的要求,需对港南区内的各有关机构开展脊髓灰质炎疫苗相关病毒登记清册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定于2017年9月22日举办港南区Ⅱ型脊髓灰质炎疫苗相关病毒登记清册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2017年9月22日上午8:00-8:30报到,8:30-11:00培训。
(二)培训地点:港南区卫计局六楼会议室。
   二、培训内容
(一)广西Ⅱ型脊髓灰质炎疫苗相关病毒登记清册工作方案和涉及法律法规解读;
(二)Ⅱ型脊髓灰质炎疫苗相关病毒登记清册工作相关表格填写要求。
三、参加人员
(一)辖区卫计系统各单位(含市直单位和私营医院)实验室负责人1名;
(二)辖区除卫计系统外其它各有关机构办公室负责人1名,其中区水产畜牧局、区农业局、区水利局和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增派二层机构实验室负责人1名参加。(详见附件1《登记清册有关机构名单》)
四、其它事项
(一)请各有关机构及时通知各参训人员准时到会,不得缺席;
(二)请各有关机构(单位)于9月20日下午下班前把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港南区卫计局封存办
电子邮箱:gnqcdc4328726@126.com
联 系 人:叶伟明
联系电话:0775-4328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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