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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港南区东津镇2016年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7-09-27 20:21:00 来源:东津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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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港南区东津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港南区东津镇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港南区东津镇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港南区东津镇行政事业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4、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5、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6、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乡镇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东津镇共有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属事业单位4个。行政单位是东津镇人民政府。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东津镇财政所,事业单位分别是:东津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东津镇文化广播电视站,东津镇社会保障中心,东津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
东津镇人民政府内设人大,政府,党委,团委,村委。
 
第二部分:港南区东津镇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港南区东津镇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 1874.1     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 1874.1  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  0   万元。
3.经营收入  0   万。
4.其他收入  0   万元。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二)支出总计  1874.1  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2.36万元。用于人大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财政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的日常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基本补助和其他资本性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33万元。用于广播站日常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6万元:主要用于劳保所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4.50万元: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及计生站日常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19万元。
6.城乡社区支出101.59万元。
  7. 农林水支出687.26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写农业林业、对村级一事一议补助和农村综合改革示范点补助等。
 
8.结余分配   0  万元。
9.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东津镇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63.4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2.2万元,项目支出 771.25万元。
1.人大事务行政运行1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634.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主要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村官养老保险、办公设备相应的经费等。
3.财政事务77.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财政相关支出,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群众团体事务5.7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财政相关支出,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31.7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党委相关支出,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0.7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村干部的绩效奖励和生活补助以及办公经费。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3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全部用于广播10.33万元,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全部用于劳动保障监察19.06万元,是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4.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9.02万元,事业单位医疗6.2万元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0.计划生育事务支出69.2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国家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节能环保支出19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全部用于农村环境保护。
12. 城乡社区支出101.5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
13.农林水支出687.2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项目支出 ,扶贫支出183.54万元,其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36万元;其他扶贫支出47.54万元;农村综合改革支出503.71万元,其中: 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474.1万元, 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29.61万元。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东津镇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10.6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的10.65万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东津镇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09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8.01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64.19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东津镇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0.3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2万元。“三公”经费支出共2.5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减少4.81万元,降低65.8%。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机关、0 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 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  个,累计 0  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0.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东津镇 1 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 0.3万元,平均每辆 0.1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2.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50次,人次362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 次,人次0 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46.56 万元,比2015年减少9.18万元,降低5.9%。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东津镇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东津镇共组织对 1 个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477.75 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其中:东津镇全年完成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77.75万元(中央全年下达资金477.75万元),补贴面积3.72万亩。项目涉及全区18个行政村,1.3万多农户,资金按时发放到农户账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港南区东津镇2016年决算公开表格
 http://www.nbqmt.com/uploadfile/2017/1026/2017102607241916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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