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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港南区湛江镇2017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7-03-16 23:34:00 来源: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主要是工作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四、其他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湛江镇政府概况
   (一)基本情况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湛江镇党政机关设置党政办、政府办、人大、社团、财政所、计生所建设站、劳保所、文化广播站、企业站。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我镇行政编制数25人,实有人数25人,其中:党委5人、政府16人、团委2人,离退休人数14人,遗嘱补助人数9人。
    我镇所管辖的事业单位有6个,其中:
    1. 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编制数9人,实有人数9人、离休人员6人、遗属人员2人。
    2.村镇级规划建设站编制数3人,实有人数3人、离休人员2人、遗属人员1人。
    3.财政所编制数8人,实有人数8人、离休人员4人、遗属人员2人。
    4.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编制数1人,实有人数1人、离休人员2人。
    5.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编制数4人,在职实有人数4人。
    6.企业站编制数2人,在职实有人数2人、离休人员2人、遗属人员1人。
   第二部分:湛江镇政府预算在内的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 1316.74万元,同比增加485.58万元,同比增长58.42%。
其中: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958.02万元,同比增加126.86万元,同比增加15.26% 。
上年结余收入358.72万元,同比增加358.72万元,增加100%;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结转358.72万元,增加100%;。
     (二) 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 958.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3.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84%,同比增加132.78万元,增长19.81%;项目支出154.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16%,同比减少 5.92万元,降低 3.68 %。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6.77%,同比增加72.68万元,增长 11 %。
   (2)文化体育传媒支出17.68万元。同比增加1.05万元,增长 6 %。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84万元,同比增加1.59万元,增长 6 %。
   (4)医疗卫生及计划生育支出98.96万元。同比增加2.37万元,增长 2 %。
   (5)城乡社区支出5.5万元。同比增加5.5万元,增长 100 %。
   (6)住房保障支出56.5万元。同比增加56.5万元,增长 100%。
(7)农林水支出300万元。同比增加300万元,增长 100%。
(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74.76万元。同比增加74.76万元,增长 100%。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803.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84%,同比增加132.78万元,增长19.8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67.1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5.7%,同比增加34.26万元,增长10.2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9.2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36%,同比增加54.18万元,增长12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43.8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2.81%,同比增加51.35万元,增长17.56%。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513.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9%,同比增加  352.8万元,增加21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19.1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  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2.9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 22%;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381.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74%;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16.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万803.19元,项目支出513.55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人大事务)21.7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
   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385.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84万元,项目支出129.25万元。。主要用于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国土资源事务)支出2.22 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国土资源事务)支出。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8.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公共租赁住房支出48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公共租赁住房支出。
   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3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
支出。
  行政运行(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41.2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
行政运行(群众团体事务)14.5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
   行政运行(财政事务)103.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44万元,项目支出17.98万元。。主要用于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计划生育机构80.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17万元,项目支出2.11万元。主要用于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群众文化8.2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
  广播9.4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
  劳动保障监察27.8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
  事业运行(国土资源事务)72.5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5.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9.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9.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事业单位医疗8.7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0.87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4.17 万元,公务用车费支出预算 16.7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  16.7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  0 万元。
  (二)2017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0.87万元,比2016年预算9.77万元增加11.1万元,同比增加  114% 。“三公”经费支出总体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7年区车改办把公务用车分配到乡镇使用,因此2017年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 0 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4.17万元,同比持平。主要是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支出。行政单位及事业单位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公务接待管理的有关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16.7万元,同比增加11.1万元,增加198%.根据公务用车改革,预算费用是 政府、社保所、计生所5辆车,主要用于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 0 万元,车改后,本镇暂不安排镇直机关单位2017年新增车辆购置费预算。
四、其他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566.0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本级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本部门无核定公务用车。 
(四)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按照区绩效办文件的要求,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列入区直单位绩效考评共性指标。纳入本部门预算绩效评价项目为我单位2017年预算项目中资金量排名前三位的3个项目以及部门预算整体支出(不含二层机构)。
(五)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预算资金,包含经费拨款、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 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等。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 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 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职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贵港市港南区湛江镇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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