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南民函〔2017〕57号
港南区民政局关于同意贵港市港南区木格镇平悦中心幼儿园变更名称、注册资金的批复
贵港市港南区木格镇平悦中心幼儿园:
你园报来关于变更名称和注册资金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同
意名称由贵港市港南区木格镇平悦中心幼儿园变更为贵港市港南区木格镇平悦宏星幼儿园,注册资金由贰拾万元变更为捌拾万元。
此复。
贵港市港南区民政局
2017年12月22日
(此页无正文)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贵港市港南区民政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