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南民函〔2017〕59号
港南区民政局关于贵港市港南区
八塘商会成立登记的批复
贵港市港南区八塘商会举办者:
你《关于贵港市港南区八塘商会成立登记的申请》等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广西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同意贵港市港南区八塘商会按照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
贵港市港南区八塘商会成立后,要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登记的章程进行日常管理和开展业务活动,同时接受登记管理机关贵港市港南区民政局的监督管理。重大活动、出版刊物须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备案;成立时间在当年内有6个月以上的,每年要按时到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年检时间为每年的3月- 6月,相关年检通知、年检表等表格可在港南区社会组织公共邮箱gnmzshzz@126.com下载(密码2910067),或登录广西贵港民政网站下载,下载网址为:(http://guigang.gxmzt.gov.cn/)。
此复。
贵港市港南区民政局
2017年12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贵港市港南区民政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