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南民函〔2018〕1号
港南区民政局关于贵港市康养之家
八塘护理公寓成立登记的批复
贵港市康养之家八塘护理公寓筹备组:
你筹备组《关于贵港市康养之家八塘护理公寓成立登记的申请》等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意贵港市康养之家八塘护理公寓成立登记。
贵港市康养之家八塘护理公寓成立后,要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登记的章程进行日常管理和开展业务活动,同时接受登记管理机关贵港市港南区民政局监督管理。重大活动、出版刊物须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备案;成立时间在当年内有6个月以上的,每年要按时到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年检时间为每年的3月- 6月,相关通知、年检表等相关表格可在港南区社会组织公共邮箱gnmzshzz@126.com下载,公共邮箱密码2910067;或登录广西贵港民政网站下载,下载网址为:(http://guigang.gxmzt.gov.cn/)。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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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港南区民政局
2018年1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贵港市港南区民政局办公室 2018 年 1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