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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港南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区镇村一体化办事平台实施方
发布时间:2017-07-31 10:25:00 来源:港南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港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港南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区镇村一体化办事平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函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港南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区镇村一体化办事平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提出宝贵意见,并书面反馈政务办。
 
 
2017年7月29日
 
 
 
 
 
 
 
 
 
 
港南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区镇村一体化办事平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80 号)落实全区政务服务 “一号一窗一网”目标:
“一号”就是要实现一号申请,简化优化群众办事的流程,充分发挥公民身份证号码作为公民唯一的终生不变的身份代码作用,以公民身份号码作为唯一标识,建成电子政务库,实现群众办事一号申请,避免重复提交办事材料、证明和证件,充分释放政府部门沉淀信息的潜在价值,变群众跑路为信息跑路。
“一窗”就是要实现一窗受理,改革创新政务服务模式,整合构建综合政务服务窗口,将原来分散在各个部门的群众服务窗口整合集中到一个窗口,也就是一个综合窗口。通过跨部门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来实现群众办事服务事项的一窗受理,从而避免群众在办一件事折返于多个部门重复跑路的现象,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
 “一网”就是要实现一网通办,畅通政务服务方式渠道。“一网”提出的核心理念就是要实现政务随时随地触手可及,通过积极拓展政务服务渠道,整合建设统一身份认证体系,推动群众网上办事一次认证、多点互联,实现政务服务渠道多联畅达,群众办事一网通办,持续提升政务服务的可及性和便捷性,实现政务服务的精准推送,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
为推进我区政务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孤岛,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实现就近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移动办理。切实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与实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目标,秉持开放、互动、平等、共享的互联网思维,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不断优化政务服务供给,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着力解决阻碍创新发展的“堵点”、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和市场监管的“盲点”。创新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方式,满足互联网时代用户高并发、大流量、跨区域、多层次、高效率等政务服务需求,消除信息孤岛,促进部门业务融合,切实增强政务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和便捷性,持续有效推进政府治理创新,努力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问题导向、创新突破。针对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时间长、盖章多、材料多、来回跑”等问题,研究制订目标可达的解决方案,优化政务服务架构、完善建设机制、打通信息壁垒。
(二)总体设计、规范先行。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顶层设计要求,按照全区一盘棋、因地制宜的工作思路,建立覆盖“互联网+政务服务”全流程各环节的技术标准与管理规范,推动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大厅的融合发展,最终形成区、镇(街)、村(社区)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
(三)统筹建设、分级使用。区级统筹建设基础性、公共性的政务服务基础设施、应用系统,确保数据同源展示,系统无缝对接,应用统一发布,实现同一审批事项统一受理条件、统一办理标准、统一材料要求、统一承诺时限,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集约发展。
(四)信息共享、安全可靠。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和数据资源,发挥统一平台优势,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减少办事证明材料,简化政务服务流程环节。重视信息安全体系建设,提升技术能力,完善管理机制,全面保障平台运行和数据安全。
(五)优化服务、注重实效。以数据开放、技术创新为着力点,运用互联网思维,推进实名认证注册,优化用户体验,增进互动交流,着力解决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难点。科学设置绩效指标,加强政务服务水平的考核评估,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满意度。
三、总体目标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具体要求,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着力建设区、镇(街道)、村(社区)联动的港南政务服务网,全力打造纵横全覆盖、事项全口径、内容全方位、服务全渠道的网上“政务航母”,建成以统一身份认证形成的一码、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形成的一网、线上线下集约办理的一门、面向社会公众的统一客户端,以及村(社区)政务服务“自助服务”为特色的政务服务体系,提升政务服务整体水平,打造港南区政务服务品牌,全面提升港南的营商环境。
促进三方融合:促进政府部门的供给侧改革、增强企业群众的需求侧感受、引导社会中介服务接轨等三个方面的业务融合、同网运行。
整合四大平台:整合港南区政府门户网、政务服务综合管理平台、部门业务办理系统(广西政务服务通用软件3.0)和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新建部分)等四大平台,纳入统一的政务服务体系,实行政务服务的全流程、产品化供给。
聚焦五化目标:聚焦政务服务标准化、精准化、产品化、平台化、协作化目标,实现事项同码、服务同项、数据同源、标准同一、跨区域通办。
实行六统一:建设统一的管理体系、集成统一的服务门户、编织统一的用户网络、搭建统一的监管平台、延伸统一的业务系统、汇聚统一的数据中心。
四、主要工作
(一)理顺并搭建全区“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总体构架,对接国家、自治区和市政务服务的系列标准规范。
1.落实技术方案。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总体技术方案,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构架,明确系统设计思想、技术路线和实施计划,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2.确立标准规范。制定“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规范和接口标准,形成统一的电子证照归集、比对和存储标准,自然人和法人统一的身份信息在线校验核对标准,公共支付和物流快递业务统一接入技术规范,实现政务服务数据信息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交换共享。
3.对接完善目录系统和事项库。按照自治区政务服务“一张网”的要求,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内容公开。围绕“四同”(自治区、市、区三级,名称、编码、类型、依据相同)的要求,改变部门网站政务事项发布方式,通过反向链接实现与自治区政务服务门户相关内容与目录系统同步更新,严格做到一数一源、实时同步。
(二)建设港南区统一的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和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区、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一网办理。
4.建立港南区统一的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建设港南区统一的身份认证体系,为办事对象提供实名认证,通过港南区网上政务服务“一次认证、全网通行”,实现统一身份认证、统一证照共享、统一搜索服务、统一咨询评议。制定统一的信息编码规则,区、镇(街道)、村(社区)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各环节数据信息,统一由区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归集、比对和存储,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政务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满足政府部门审批过程中的证照审核、材料鉴别的需要,真正做到“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申请办理”。
5.推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政务服务事项进驻自治区政务服务网办理。依据自治区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库,以自建或统建网上服务两种方式实现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功能,并对接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现有自建或拟自建的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应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实现统一身份认证、电子证照验证和服务流程信息的上传。同时,统一建设“云服务”平台,提供事项网上受理、结果反馈等基本功能,供所有非自建系统的政务服务事项使用。各部门应将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的互联网入口,统一迁移至港南区政府网门户,方便企业和群众“一站式”获取所需的政策定制、“套餐”服务,众筹办事攻略。凡列入网上服务事项的,都要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做到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实现各类事项“一窗进出,双线协同,三向联办”。
6.开发港南区统一的政务服务移动互联网客户端。对接网上办事大厅的服务功能,广泛应用场景式办事导航体系、智能检索、智能标签、电子地图、搜索优化等智能化互联网技术,提升网上办事服务的便捷度和使用率。
7.建立统一公共支付平台。依托全区统一的网上公共支付平台,通过移动端、政务服务自助服务终端等渠道应用网上支付方式,建立公共服务收费、行政审批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款等网上统一缴费体系,最大限度减少服务对象到现场办理的次数。
(三)深化并推进网上联合审批和跨层级、跨区域联动审批,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的网上协同办理。
8.延伸部门业务办理系统。区级各相关部门应当将业务受理、办理和结果反馈的相关数据实时上传到全区统一的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业务办理系统、政务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及区政府门户间数据互联互通。同时,将业务办理系统向镇(街村(社区)延伸部署,实现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一套标准服务、一个系统办理、一个口径统计。
9.推进其他服务管理事项网上协同办理。全面梳理服务关联事项,持续优化办理流程,整合服务环节,推动服务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
(四)完善并细化全流程在线电子监察、绩效考核与数据分析,促进政务服务的规范运行和效能提升。
10.对“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开展绩效考核。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考核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绩效考核工作机制,完善考评系统,对各镇(街道)、各部门开展相关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并定期通报考评结果。
11.加强对政务服务数据信息的分析运用。建立数据分析机制,建设完善数据信息分析系统,加强对政务服务数据信息的挖掘与运用,为提升和优化全市发展环境提供决策参考。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7年8月,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工作机制;各部门围绕工作任务制定详细方案、排出关键节点、明确时间进度、落实工作团队;开展技术培训,解读建设指南,培训业务骨干;进行宣传推广和引导,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
(二)实施阶段。2017年9月,完成软硬件环境建设;年底前初步建成统一的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政务服务门户、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完成事项动态管理平台的延伸,区级部门业务办理系统完成覆盖,各相关单位完成加载和维护政务服务门户相关板块和栏目内容,实现重点事项和热点事项的全程网上运行。2017年底,建成统一的人口、法人等基础资源库。
(三)应用阶段。2017年10月,各部门开始正式使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区镇村一体化办事平台进行日常业务办理。
(四)巩固阶段。2018年,疏理全区政务服务目录并统一纳入“互联网+政务服务”区镇村一体化办事平台进行办理,完成政务服务事项库、电子证照库等专题数据库建设。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建设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认识,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以改善发展环境,抢抓发展机遇、释放发展活力的思想意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组织、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全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区长担任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区直各有关部门和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协调“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政务办,区政务办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由政务办、人社局、编办、公安分局、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分局、建设局等部门业务骨干组成协调、技术保障和督查推进工作,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领导,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任务统筹部署,建立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专项落实,明确工作时间表、路线图,细化分工,责任到人,攻坚克难,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宣传和群众监督。组织媒体广泛宣传“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成效,提高社会认知度和认可度。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不断改善用户体验,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四)开展监督检查。要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作为重点督查事项,由区政府办牵头,会同监察局、政务办等部门,对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约谈和督办,推动各地各部门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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