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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港南区2017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30 10:04: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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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文件
 
 
港南政办[2017]20号
 
 
 

港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港南区2017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江南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港南区2017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6月27日
 
港南区2017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发展农村公共事业,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乡村基础建设步伐,打赢我区脱贫攻坚战,根据自治区文化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自治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桂文发〔2017〕15号)精神,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以及自治区文化厅2017年重点工作要求,全面完成我区2017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完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服务功能,使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成为党委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和凝聚基层党组织力量的重要载体。
二、建设任务
(一)建设任务和内容。我区2017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任务为13个,每个服务中心建设内容包括:一栋文化综合楼建筑,面积不少于160㎡。内设多功能文化活动室、排练培训室,图书阅览室(农家书屋),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室等。多功能室可根据实际需要增挂牌子,一室多用,充分发挥活动室功能;一个篮球场,有条件的按32m×19m(其中28m×15m为活动主场地,四周各伸延2m以上辅助场地)的标准建设,确因用地条件受限,按半场标准建设,设置篮球场、排球、羽毛球等场地,亦可作文化广场,充分发挥文化体育功能;一个戏台,按宽度:12m,深度:8m,高度:0.8m建设,用于各类文化艺术展演等。确因条件受限,因地制宜建设,有条件的要建设背景墙,一个宣传栏(墙),不少8㎡以上的宣传文化栏(墙)。可利用围墙、房屋面墙建设,也可用能长久使用的其它材料制作固定展板等形式。用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典型、法治和乡贤文化、村规民约等宣传教育;一支文艺队,人数不少于10人,组织声乐、舞蹈、戏剧、小品、广场舞等演出排练,鼓励建设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文艺队伍;一支体育队,人数不少于10人,引导开展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等体育健身运动。
(二)建设标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建设,具体要符合《广西农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指导手册》的相关要求。
(三)建设资金。自治区补助资金25万元,贵港市财政配套5万元,不足部分由各镇和项目村多渠道筹集解决。
三、工作机制及职责分工
(一)成立领导小组。
调整充实港南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成员单位由区政府办、区文体新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分局、区建设局、区审计局等单位组成,统筹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朱  健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区长
副组长:潘非妮  区政府办副主任、政务办主任
李国和  区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局长
成  员:黄兴好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李  彦  区财政局副局长
韦  列  区建设局总工程师
邹永华  区国土分局副局长
张  煜  区审计局副局长
杨联伟  区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黄海丽  桥圩镇宣传委员、副镇长
郑盛锦  东津镇宣传委员、副镇长
邱炜权  八塘镇宣传委员、副镇长
谢日红  新塘镇宣传委员、副镇长
农新宝  瓦塘镇宣传委员、副镇长
伍俊伟  木格镇宣传委员、副镇长
韦世的  木梓镇宣传委员、副镇长
党永聪  湛江镇宣传委员、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国和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杨联伟同志兼任,负责港南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地点设在区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联系电话4332613。
(二)建立联席会议和工作例会制度。
在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工作期间,由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召开项目工作联席会议,听取各有关镇、区直部门工作汇报;不定期召开项目建设例会,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各种问题,切实推进项目进度。
(三)成员单位职责
(1)政府办:负责项目建设的总协调工作,跟踪督促项目建设全过程。
(2)区文体新局:作为项目业主,负责组织编制项目实施工作方案,按“因地制宜,先易后难,成熟一个开工一个”的原则,办理项目立项、设计、预算、政府采购、结算、审计等有关建设手续,落实好监理单位和施工队伍,整合落实相关配套专项资金投入项目建设。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统筹做好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接受区政府办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建设任务。按要求及时汇总上报项目进度表和实时照片,做好项目竣工验收,按绩效考评要求收集整理项目建设有关材料,科学归档。
(3)区发改局:负责协调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立项、审批。
(4)区财政局:负责按计划拨付自治区、市级建设补助资金,对建设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审查政府采购形式,监督指导政府采购工作,备案政府采购计划。
(5)区建设局:负责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按程序做好项目规划及建设相关手续,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广西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指导手册》的标准、规范,确保建设质量。
(6)区国土分局:负责协调指导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用地工作。
(7)区审计局:根据有关规定,对工程项目进行审计工作。
(8)各项目镇:协助做好本镇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用地、立项、自筹资金筹措、项目建设开工等手续,协助做好项目施工、项目竣工验收、绩效考评等工作。
(四)实行奖惩机制。
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项目建设内容和标准定期对各建设点进行检查,对积极性较高,实施效果显著的单位给予表扬,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的单位分清责任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确保全面完成建设任务。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列入各镇和区直相关部门绩效考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区文体新局负责全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具体建设工作,各镇、各项目村要落实责任人,明确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贫困村第一书记要全程跟踪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过程,多方面筹措缺口资金,发现问题及时反映解决,区直相关部门互相配合,确保项目按进度推进。
(二)转变作风,提高效率。
各有关单位要带头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2018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三)尽快做好选点和开工建设工作。
由区文体新局进行实地勘测,结合今年我区脱贫攻坚任务,重点倾斜贫困村,最终选择条件最好、群众积极性高的行政村进行建设。在办理项目建设手续过程中,要结合各项目村的实际,在自治区规定建设内容框架下充分尊重群众建设意图和对建设规格的要求单独立项、设计、预算、政府采购、结算、审计,不能千篇一律,搞一刀切。坚持成熟一个,立项一个,采购一个,开工一个。
(四)落实管理使用好建设资金。
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尽快落实到位,项目村自筹资金及时到位,并加强管理,严格按照财经制度,财经纪律支付建设资金,确保建设经费专款专用。
(五)做好建成后的利用工作。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成后,积极充分利用这一平台,积极组成以村干部为导、文艺队、篮球队为主体,党员、村级示范户为积极分子的活动网络,集聚公共服务中心的人气,以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载体、以提供各类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为重点,真正建立起面向基层、实在惠民的公共服务体系。
五、工作安排
(一)项目准备阶段(2016年11月- 2017年4月)
2017年3月20日前完成对全区建设点的实地摸底调查。
2017年3月30日前落实各建设点的建设场地和申报工作,重点向今年脱贫任务的村倾斜。
(二)项目前期工作阶段(2017年5月— 6月)
完成项目立项、设计、预算、政府采购等工作。
(三)组织实施项目建设阶段(2017年7月—2018年2月)
做好项目督查指导工作,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完成项目建设。
(四)验收阶段(2018年2月至3月)
 配合上级对工程项目验收工作,完善和归档建设材料,及时进行项目审计工作。
(五)考核总结阶段(2018年4月)
做好项目总结工作,迎接各级部门考核。
 
附件:港南区2017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安排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区检察院;
  市驻港南各单位。
港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7日印发
 
 
附件:港南区2017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安排表
序号 名称 上级补助资金(万元) 备注
1 八塘镇高北村 30  
2 八塘镇三板村 30 贫困村
3 东津镇大李村 30 贫困村
4 东津镇东岭村 30 贫困村
5 木格镇黄村 30  
6 木格镇黄石村 30 贫困村
7 木梓镇香平村 30 贫困村
8 桥圩镇南溪桥村 30  
9 桥圩镇新华村 30  
10 瓦塘镇三多村 30 贫困村
11 新塘镇陈村 30 贫困村
12 新塘镇湖表村 30  
13 湛江镇蒙村 30 贫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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