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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房产管理局政务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16-03-24 11:17:00 来源:
办公地址:贵港市迎宾大道邮政编码:537100
门户网址:http://sfcj.gxgg.gov.cn
联系电话:0775—4214940
传真:0775—4222800
电子邮箱:ggfcj@163.com
 
  • 部门主要职责
一是负责全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的行业管理,规范、完善和发展房地产市场。负责全市房产中介、房产评估机构的资质审查、认定和年审工作,核发资质证书。负责对房地产开发商的经营管理,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负责住房二级市场政策的制定和上市交易申请登记、建档工作。负责房屋租赁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统计分析。监督、检查、指导县(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
二是负责市区各类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办理市区房屋产权登记、变更和抵押登记,确认房屋权属,核发房屋所有权证。指导、监督县(市)房屋权属登记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测绘和房屋面积认定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市区房产档案管理工作。
三是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物业管理工作的政策和标准,规范物业管理市场。归集和管理市区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指导、协调、监督物业管理的经营活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企业经营资质认定和年审工作,组织新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的验收工作。负责公有住房售后维修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县(市)物业管理及维修基金管理。
四是负责全市房屋安全的行政管理工作。定期对市区房屋安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制定房屋安全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资质认定。负责市区住宅装饰、装修、结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各县(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危房鉴定及危陋住宅改造的行政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实施市区旧城区改造。
五是牵头负责全市住宅产业化工作。组织实施住宅产业化的有关政策,研究提出市住宅产业化的方案和技术建议。负责商品住宅性能认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市区实施康居工程,推动住宅建设质量的不断提高。督导住宅技术的更新换代和住宅产品结构调整。
六是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的执法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有关房地产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制本市房产管理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依法对各种违章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依法处理房产权属纠纷。指导县(市)房地产行政执法工作。
七是负责全市直管公房的管理。负责对已售直管住宅房共用部位、公用设施的售后维修服务,管好用好售后维修基金;做好未售住宅房屋的经营和管理工作。负责对非住宅房的经营管理,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八是牵头做好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工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收集房地产信息,并进行数据综合分析整理,实现对房地产业的动态监测和调控,为指导房地产业的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九是负责指导局属单位的行业建设和经营活动。对其经济发展和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负责局属单位组织、人事管理和思想作风建设以及安全稳定工作。组织指导有关人才的规划和执业资格等相关岗位培训工作。
 
 
二、内设机构
局办公室              0775—4214940
产权产籍管理科        0775—4212897
房屋建设经营管理科    0775—4244178
计划财务科            0775—4240793
房地产档案室          0775—4249768
  • 行政许可项目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
  2. 实施主体:贵港市房产管理局
  3. 审批法定时间:20个工作日
  4. 审批承诺时限:18个工作日
项目二
  1. 项目名称:以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批准
  2. 实施主体:贵港市房产管理局
  3. 审批法定时间:20个工作日
  4. 审批承诺时限:18个工作日
项目三
1.项目名称:商品房预售许可
2.实施主体:贵港市房产管理局
3.审批法定时间:20个工作日
4.审批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项目四
1.项目名称: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核准
2.实施主体:贵港市房产管理局
3.审批法定时间:20个工作日
4.审批承诺时限:18个工作日
四、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项目一
1.项目名称:房屋登记(包括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注销登记)
2.实施主体:贵港市房产管理局
3.审批法定时间:30个工作日
4.审批承诺时限:28个工作日
项目二
1.项目名称: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2.实施主体:贵港市房产管理局
3.审批法定时间:3个工作日
4.审批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项目三
1.项目名称: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2.实施主体:贵港市房产管理局
3.审批法定时间:当场办结
4.审批承诺时限:当场办结
项目四
1.项目名称: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设立备案
2.实施主体:贵港市房产管理局
3.审批法定时间:当场办结
4.审批承诺时限:当场办结
项目五
1.项目名称:《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签发
2.实施主体:贵港市房产管理局
3.审批法定时间:当场办结
4.审批承诺时限:当场办结
项目六
1.项目名称: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
2.实施主体:贵港市房产管理局
3.审批法定时间:当场办结
4.审批承诺时限:当场办结
项目七
1.项目名称:业主委员会成立备案(包括成立情况、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及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2.实施主体:贵港市房产管理局
3.审批法定时间:当场办结
4.审批承诺时限:当场办结
项目八
1.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订立、终止或解除的备案
2.实施主体:贵港市房产管理局
3.审批法定时间:当场办结
4.审批承诺时限:当场办结
项目九
1.项目名称:业主公约备案
2.实施主体:贵港市房产管理局
3.审批法定时间:当场办结
4.审批承诺时限:当场办结
项目十
1.项目名称: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中标备案
2.实施主体:贵港市房产管理局
3.审批法定时间:当场办结
4.审批承诺时限:当场办结
项目十一
1.项目名称:商品房现售备案
2.实施主体:贵港市房产管理局
3.审批法定时间:当场办结
4.审批承诺时限:当场办结
项目十二
1.项目名称:房屋安全鉴定
2.实施主体:贵港市房产管理局
3.审批法定时间:
4.审批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项目十三
1.项目名称:房屋查封或预查封登记
2.实施主体:贵港市房产管理局
3.审批法定时间:3个工作日
4.审批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项目十四
1.项目名称:房屋权属登记证明查询结果证明
2.实施主体:贵港市房产管理局
3.审批法定时间:3个工作日
4.审批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项目十五
1.项目名称:用于房屋产权登记等房屋管理的测绘成果的审核
2.实施主体:贵港市房产管理局
3.审批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项目十六
1.项目名称:廉租住房申请的审核登记
2.实施主体:贵港市房产管理局
3.审核登记法定时间:20个工作日
4.审核登记时限:20个工作日
项目十七
1.项目名称:廉租住房家庭申请情况复核
2.实施主体:贵港市房产管理局
3.复核法定时间:20个工作日
4.复核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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