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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南区开展2017年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
发布时间:2017-08-16 17:32:00 来源:
为保障基金安全,我区严格要求各镇(街道)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对参保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同时建立举报制度,加强群众监督,杜绝冒领养老金现象,确保基金不流失。对死亡人员不及时报送和不如实报送而造成养老金多领、冒领的,要追回已发放养老金,并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近日区社保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我区开展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参加城乡居保且已领取养老金的城乡居民可携带身份证到所在地村、社区进行人脸识别资格认证。异地居住和行动不便人员可通过广西人社12333APP进行认证。但对没有按期参加认证的人员,暂停待遇发放,待通过认证后,从停发之月起续发养老金。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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