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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2017年1-5月全区妇幼健康服务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7-06-28 17:52:00 来源:港南区卫计局
港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2017年1-5月全区妇幼健康服务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通报
 
 
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
为进一步推进妇幼健康服务工作,促进绩效考核指标的完成,现根据《桂妇儿健康服务信息管理系统(V1.5.3.5版)》和《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对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地中海贫血基因诊断和产前诊断补助率、重症地中海贫血胎儿治疗干预率、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孕前优生覆盖率、产前筛查率、新生儿疾病筛查率、新生儿听力筛查率共12项绩效考核指标进行评价,通报如下:
一、妇幼健康服务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一)住院分娩率
     2017年1-5月我区住院分娩活产3471人,住院分娩率100%,全区并列第1位。各单位均已达到绩效考核要求。
(二)产前筛查率
2017年1-5月我区进行产前筛查孕妇共2795人,产前筛查率91.49%。产前筛查率已达到绩效考核要求的分别为:湛江镇115.58%、木松岭108.89%、横岭103.59%、木格镇平悦97%、桥圩镇96.13%,瓦塘镇92.81%,新塘镇90.81%,木格镇89.33%,南江社区87.06%,江南社区84.38%,东津镇83.51%,八塘镇82.57%。产前筛查率不达绩效考核要求的为:木梓镇77.96%,瓦塘镇思怀60.38%。
(三)孕产妇死亡率
2017年1-5月我区无孕产妇死亡发生,孕产妇死亡发生率为0。
(四)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2017年1-5月我区发生5岁以下儿童死亡13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3.75‰。发生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镇为:桥圩镇6.62‰、木格镇5.33‰、东津镇7.28‰、木梓镇10.83‰、瓦塘镇5.71‰,均达绩效考核要求。
(五)婴儿死亡率
2017年1-5月我区发生婴儿死亡8人,婴儿死亡率2.30‰。发生婴儿死亡的镇为:桥圩镇1.66‰、木格镇2.67‰、东津镇7.28‰、木梓镇7.22‰、瓦塘镇5.71‰,均达绩效考核要求。
(六)新生儿疾病筛查率
2017年1-5月我区进行新生儿疾病筛查共3380人,筛查率为97.38%。已达绩效考核要求的为:木格镇平悦101.77%、桥圩镇100.99%、新塘镇100.25%、南江社区 98.98%、八塘镇横岭97.75%,八塘镇97.64%,瓦塘镇96.57%,瓦塘镇思怀96.49%,东津镇96.12%,木格镇96%,湛江镇94.82%,木梓镇94.58%。未达绩效考核要求的为:木松岭社区90.14%,江南社区79.55%。
(七)新生儿听力筛查率
2017年1-5月我区进行新生儿听力筛查共3340人,筛查率为96.23%,已达绩效考核要求的为:木格镇平悦100.88%,桥圩镇100%,瓦塘镇思怀100%,瓦塘镇98.29%,南江社区96.94%,新塘镇96.77%,木格镇96.27%,木梓镇95.31%,八塘镇横岭95.05%,东津镇94.17%,湛江镇93.85%,八塘镇92.13%,木松岭社区90.14%。未达绩效考核要求的为:江南社区88.64%。
(八)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
2017年1-5月我区进行免费医学婚前检查共1944人,免费医学婚前检查率为99.03%,已达到绩效考核要求。
(九)免费孕前优生检查
2017年1-5月我区进行免费孕前优生检查共2442人,其中桥圩镇378人,38.41%;新塘镇286人,45.11%;八塘镇332人,44.62%;湛江镇262人,42.12%;木梓镇148人,29.13%;木格镇390人,41.14%;东津镇332人,41.92%;瓦塘镇156人,31.71%;江南办158人(包括南江社区和木松岭社区),39.9%。全区孕前优生检查覆盖率为39.90%。木梓镇、瓦塘镇未达绩效考核要求(按绩效进度33.33%进行评价)。
(十)地贫基因诊断补助率
2017年1-5月我区地贫基因应进行补助195对,实际进行补助195对,地贫基因诊断补助率为100%,达到绩效考核要求。
(十一)地贫产前诊断补助率
2017年1-5月我区地贫产前诊断应进行补助53例,实际进行补助53例,地贫产前诊断补助率为100%,达到绩效考核要求。
(十二)地贫产前诊断补助率
2017年1-5月我区通过地贫产前诊断发现重症胎儿5人,进行医学干预5人,干预率100%,达到绩效考核要求。
二、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全面推进妇幼绩效考核指标和妇幼项目工作。
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统一思想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关注本辖区、本单位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时发现项目工作中存在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 加强孕产期保健管理、儿童保健管理工作。
各医疗保健服务机构要认真落实孕产妇健康管理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产儿科急危重症救治工作,降低三个死亡率。
  • 加强孕妇产前筛查的管理。
我区产前筛查率虽然已达绩效考核要求,但是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各医疗保健机构要加强产前筛查的宣传和管理。对于超过血清学产前筛查的检查孕周的孕妇,要积极动员进行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
(四)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
1、一旦识别出高危孕产妇,严格实行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密切监测、治疗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
2、严格遵循高危孕产妇转诊原则,高危评分为10分及以上孕产妇,原则上要由县级以上的医院保健机构提供孕产期保健和住院分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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