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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1 16:46:00 来源:港南区卫计局
港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直各区卫生计生单位,局各相关股(室):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顺利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及时准确收集和上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相关材料和数据。根据《贵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自治区本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贵卫计发〔2017〕4号)、《贵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贵卫计通[2017]34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管理作如下安排:

  • 职责分工
  • 区卫计局基层卫生股负责研究制订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政策措施、调整项目内容和有关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组织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考核、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绩效评价、人员培训等工作;负责居民健康档案管理项目;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展监测工作;负责《居民健康档案》(表二)报表的收集、汇总、审核,及时上报市卫计委基层卫生科。
  • 区卫计局财务股负责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保障和监管,制定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管理有关政策措施。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表一)报表的收集、汇总、审核并及时上报市卫计委对应科室等工作。
  • 区卫计局疾病预防控制股负责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开展传染病报告和处理、预防接种、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项目、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和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并督促各项任务落实。负责《预防接种》(表四)、《老年人健康管理》(表六)、《慢性病管理》(表七)、《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表八)、《传染病疫情报告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表十)、《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表九)报表的收集、汇总、审核并及时上报市卫计委对应科室等工作。
  • 区卫计局妇幼健康股负责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工作,并督促各项任务落实。负责《儿童及孕产妇健康管理》(表五)报表的收集、汇总、审核并及时上报市卫计委对应科室等工作。
  • 区卫计局法制监督股负责指导基层规范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并督促任务落实。负责《卫生监督协管》(表十二)报表的收集、汇总、审核并及时上报市卫计委对应科室等工作。
  • 区卫计局爱卫办负责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开展健康教育服务项目工作,并督促各项任务落实。负责《健康教育》(表三)报表的收集、汇总、审核并及时上报市卫计委对应科室等工作。
  • 区卫计局中医药管理股负责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工作,并督促任务落实。负责《中医药健康管理》(表十一)报表的收集、汇总、审核并及时上报市卫计委对应科室等工作。
  • 区卫计局各有关股室(室、办)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将承担的工作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同部署、同要求、同检查、同考核,共同完成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目标任务。
  • 日常管理
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办公室从我区各卫生计生部门、财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中遴选相关领导和专家,建立统一的绩效考核专家库,每年随机抽取专家参加区本级绩效考核工作。区卫计局各有关股室负责承担工作的监管、督查、考核及有关工作的总结、汇报等。
三、月报表及相关材料的报送要求
(一)月报表的报送。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报表实行月报制度。各镇卫生院项目办负责人于2日将报表上报到区卫计局相关股室,各股室务必于每月3日前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报表(表一至表十二)分别报送市卫计委对应科室。
(二)年报表和工作总结等材料报送。区卫计局各有关股室必须于每年1月底前将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上一年度的年报表和工作总结等有关材料报送局基层卫生股,以便做好区本级考核和迎接贵港市、自治区、国家绩效考核准备工作。每年4月、7月、10月的10日前分别将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的工作总结书面材料报送基层卫生股。
(三)其它材料的报送。在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中,各镇卫生院、区妇幼保健院、区医院、区疾控中心、区卫生法制监督中心及区卫计局各有关股室要按时按质完成上级部门和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的材料。
(四)在组织区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查、考核等工作中,区卫计局各有关股室及各二层机构必须派出相应人员参加督查、考核工作,并负责本股室所承担项目的督查、考核、指导等工作,督查、考核结束后形成通报材料,按程序报送区卫计局基层卫生股汇总。
(五)区卫计局各股室报送给基层卫生股的材料和数据,其真实性和准确性均由提供的股室负责,并由相应股室进行解释。
 
附件:广西贵港市基本方法卫生服务项目报表(表一至表十二)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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