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关于印发港南区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5 16:10:00 来源:港南区卫计局
关于印发港南区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全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卫流管发〔2015〕2号)和市卫计委《关于印发贵港市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计划生育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贵卫计发〔2017〕41号)文件精神,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精准、有效地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服务,促进流动人口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提升,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和市卫计委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范围与目标
(一)行动范围。
在全区范围内实施。以1980年后出生的新生代流动人口、15-49周岁流动育龄妇女和6-14周岁流动学龄儿童为重点人群。 
(二)行动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立由卫生计生部门牵头、多部门合作,学校、社会团体、企业、社区和流动人口家庭等各方共同参与的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工作机制;流动人口服务对象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知晓率达到90%;流动人口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6%;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全区共建设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和健康促进示范学校各1个、流动人口健康家庭2个。
二、工作任务
(一)营造有利的政策环境。
各级建立起内部及与相关部门的统筹机制,推动有利于流动人口均等享有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政策的落实。在制订、修订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医疗、药品、基层卫生、妇幼卫生、计划生育等相关政策时,要将流动人口纳入在内。
(二)加强宣传倡导。
各级要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15版)》、《流动人口健康教育核心信息与释义》、卫生计生政策法规和服务项目为重点内容,开发、制作、发放流动人口易于接受的宣传资料,利用各种适宜的媒体形式、各级群众团体以及非政府组织平台,有重点、分层次、多形式的精准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多种途径向流动人口宣传、普及基本健康知识和理念,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传播基本健康技能,从基本医疗、传染病防治、妇幼健康、慢性病防治、心理健康等方面提高流动人口健康素养。开展以“人口流动,健康同行”为主题的“新市民健康城市行”系列宣传服务活动,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根据年度工作重点确定。2017年的主要内容是:传播健康核心信息,树立科学健康理念,建设幸福和谐社会。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针对目标人群,确定主要内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营造关怀关爱流动人口健康社会氛围。
(三)提高卫生计生服务可及性。
切实将流动人口纳入社区卫生计生服务范围。进一步完善卫生计生服务机构、社区、医院、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直接面向流动人口开展健康教育和促进服务的工作网络,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医疗和计生服务机构等专业机构的技术力量,针对流动人口工作、居住的主要特点,面临的主要健康问题和健康需求,优化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可及性和有效性,使流动人口能够方便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等相关服务。
(四)精准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
各级要将流动人口纳入健康教育服务范围,并积极开展针对不同年龄、性别、职业特点的健康教育活动。
1.新生代流动人口健康教育。以新生代流动人口集中的工地、企业、市场为重点场所,通过多种方式以及新媒体手段,开展职业安全、职业伤害预防、传染病防治、心理健康、健康生活方式、控烟、安全性行为等内容的健康教育活动。依托流动人口计生协会等平台,招募并培训有一定文化程度、沟通能力强、热心为流动人口服务的健康指导志愿者,通过同伴教育开展健康知识传播。
2.流动妇女健康教育。在女性流动人口集中的企业、市场等场所,通过开展专题讲座、发放健康传播资料、同伴教育等形式,以预防非意愿妊娠、计划生育、免费婚检、优生优育(孕前服用叶酸、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定期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新生儿疾病筛查、产后访视、儿童保健和预防接种等为主题,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服务政策,做好跨地区服务的衔接和协调,提高流动人口妇幼保健和儿童预防接种服务水平。指导流动妇女向家庭成员传播健康知识和技能,提升流动人口家庭整体健康素养水平。
3.流动学龄儿童健康教育。与教育部门和学校配合,在流动人口子女集中的学校开展健康教育课、个人卫生技能评比、健康知识竞赛等活动,传播日常卫生知识、预防常见病和意外伤害、坚持体育锻炼等知识,培养流动学龄儿童的养成个人卫生习惯,提高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并指导流动学龄儿童向家长宣传健康知识,形成校内校外健康教育“一盘棋”。
(五)开展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创建活动。
在以流动人口(农民工)为主体的工矿企业、流动儿童占一定比例的学校以及流动人口家庭中,开展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示范学校和健康家庭建设活动。到2020年,我区要打造一定数量的富有流动人口特色的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和健康促进示范学校,评选出一定数量的流动人口健康家庭(具体见《关于推荐“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学校和健康家庭”的通知》(港南卫计办通〔2016〕85号))。各镇卫生计生所按符合条件的健康企业、健康学校及健康家庭择优上报,区级加强工作指导,严格申报评选程序,建立激励机制,组织好建设和评选活动,坚持具有流动人口特色、健康教育和促进工作成效显著、优中选优的原则,按照确定名额,评选出符合评价标准的企业、学校和家庭。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镇(街道办)要加强对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的组织领导,根据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列出工作任务清单,切实做到有实施方案、有时间进度、有措施保障。并加强股室和相关部门间的协同配合,特别是加大综治、教育、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安监、爱国卫生运动、宣传等部门及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协会等社会团体的沟通协调力度,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形成部门合力,推动行动计划的深入开展。
(二)强化经费保障。
区、镇(街道办)要认真研究和确定工作任务、目标和需求,积极争取资金,及时安排经费预算。
(三)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对基层卫生计生工作人员健康教育能力的培训,通过培训明确工作努力方向,提高工作认识,提升个人业务综合能力。积极发扬传帮带传统,建立老中青结合的人才队伍结构,推动基层卫生计生干部整体优化,为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四)开展督查指导。
区卫计局按照行动方案和评估要求,开展督导与评估,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作法。各镇卫生计生所(城区管理站)每年10月前提交工作进度报告和优秀案例。


?
警警 Copyright 20013 gangnanqu.Gov Government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日博365投注网
指导:港南区“一服务两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港南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5-4332555,0775-4332727
公安机关备案号:贵安00791399018-00002 桂ICP备1400673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