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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南区流动人口健康服务年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8-18 14:04:00 来源:港南区卫计局
港南区流动人口健康服务年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计生协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服务年活动的通知》(国卫流管函〔2017〕130号)文件精神,扎实有效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服务年活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
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优势,积极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服务,及时了解和掌握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需求,紧密围绕流动人口的特点和需求做好流动人口生育关怀服务项目,促进流动人口家庭发展,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一次健康需求调研。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医院、企业、建筑工地、社区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开展调研(调查问卷和汇总表见附件),全区调查对象为200人,调查对象主要为流入的已婚育龄人口,了解流动人口群众在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健康教育等方面的需求,形成调研报告,有针对性地研究改善其健康状况的宣传教育方法。
二)组建一支志愿者队伍。一是在各医疗卫生单位、社区医院动员热心公益事业的健康教育指导员、心理、营养师以及全科医生组成队伍,深入社区、挂点村、流动人口计生协会示范点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服务活动,为流动人口提供健康教育、生殖健康、妇幼保健等服务,与流动人口(包括流出、流入)签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流动人口合理膳食、戒烟限酒、适量运动、心理健康、科学就医、优生优育等健康知识和技能,促进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提升流动人口自我服务及服务同伴的能力。二是在辖区内各中、小学校由学校的心理指导老师、辅导员、校医以及热心公益事业的老师、学生干部等组成志愿者队伍,为学校留守儿童和外来流动儿童,开展健康教育、青少年健康发展、个人卫生技能、健康知识竞赛等活动,培养流动儿童的个人卫生习惯,提高流动儿童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并将流动儿童作为“小小健康宣传员”,指导他们向家长宣传健康知识。
(三)开展一系列宣传倡导活动。要充分利用“三下乡”、“世界卫生日宣传”、“5.29计生协会会员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9.26国际避孕日”、“12.1世界避孕日”等重要纪念日,开展以流动人口健康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开发适宜流动人口需求的健康教育宣传品,宣传卫生计生服务政策。围绕活动主题,创新宣传形式,采用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宣传方式,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展板等大众传媒,向社会公众宣传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流动人口健康教育核心信息(19条)等,帮助流动人口树立科学健康观,促进形成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提升健康素养。
(四)开展一轮关怀关爱活动。一是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在元旦、春节、国庆中秋等传统节日到各挂点村、流动人口计生协会示范点走访慰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孕期妇女、留守儿童、老人和妇女,为他们送政策、送健康、送关怀,并了解、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二是结对帮扶。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贫困家庭进行精准结对帮扶。根据帮扶对象具体情况,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帮扶对象的健康素养水平,促进建立流动人口健康家庭。三是开展服务活动组织健康指导员志愿者、家庭签约医生到流动人口集居点和流动人口计生协会示范点为流动人口提供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妇幼保健等免费服务,为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开展免费妇检活动。
(五)提倡参与一项健身运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面向流动人口群体,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全民健身公共设施,支持工作场所建设适当的健身活动场地。鼓励流动人口经常性参加至少一项适合自身健康特点的健身运动。在流动人口职业人群中推广健身活动。
(六)培育一批流动人口健康家庭。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印发的《广西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学校和健康家庭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桂卫流管发〔2016〕3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社区工作人员的作用,评选出一定数量的能主动学习健康知识,树立健康理念;有良好生活习惯,讲究个人卫生,合理膳食,家庭和谐;邻里互助,支持公益,对当地有作为的家庭作为流动人口健康家庭。
(七)创建一个流动人口计生协示范点。
在港南区嘉龙海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立流动人口计生协会,并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市卫生计生委、市计生协将从各县(市、区)的示范点中选择优秀示范点继续打造成为市级示范点。
示范点创建内容:
1、建立完善流动人口计生协会。按照计划生育协会章程规定程序建立流动人口计生协组织或完善已有的流动人口计生协会组织,达到“四有五好”标准,即:有工作人员、有职责任务、有活动场所、有活动计划,组织建设好、阵地建设好、制度建设好、活动开展好、工作成效好。流动人口计生协示范点要有明确的办公地点,在醒目处有计生协标识、计生协章程以及计生协负责人信息;企业或社区配备有专(兼)职工作人员或联系人协助卫生计生部门、计生协会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流动人口健康服务工作政,及时向卫生计生部门、计生协会提供流动人口相关信息。
2、开展健康需求调研,了解现实需求。组织示范点流动人口召开一次座谈会,分发流动人口健康需求调查问卷,了解和掌握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需求,建立流动人口健康档案,根据流动人口需求开展流动人口各项服务工作,提高为流动人口服务的针对性。
3、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母亲节、5·29计生协会员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9.25广西自治区计生协成立日、9.26国际避孕日、12.1世界艾滋病日和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纪念日,通过政策宣讲、知识讲座、宣传专栏、发放卫生计生宣传品、电视、LED电子屏幕等形式,宣传卫生计生服务政策、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流动人口健康教育核心信息(19条)等,提高流动人口对卫生计生政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知晓率和流动人口健康素养水平,帮助流动人口树立科学健康观,促进形成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提升健康素养。年内在示范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不少于3次。
4、开展关怀关爱服务活动。根据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的要求,向示范点流动人口提供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妇幼保健等免费服务。组织示范点流动人口签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示范点设立避孕药具发放箱,做好避孕药具免费发放工作。通过走访慰问、结对帮扶等形式,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孕期女工、留守儿童、老人和妇女等弱势人群开展慰问活动,帮助流动人口解决实际困难和权益维护,对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开展免费妇检活动。年内示范点开展关怀关爱活动不少于3次。 
5、促进家庭发展。开展流动人口健康家庭建设活动,促进流动人口树立健康理念,指导流动人口学习合理膳食、戒烟限酒、适量运动、心理健康、科学就医、优生优育等健康知识,促进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提高流动人口家庭发展能力。在示范点安装全民健身公共设施,鼓励流动人口参加适合自身健康的健身运动,推广1套健康体操运动。年内每个示范点组织流动人口参加健康知识讲座1次以上。
6、维护合法权益。做好有关流动人口的政策解释、矛盾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推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引导流动人口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帮助流动人口维护合法权益。
7、建立档案资料。加强痕迹管理,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生协工作档案资料,如计生协组织网络、流动人口基本信息、会员和志愿者名册、工作计划、活动方案、经费保障、影像资料、宣传报道、工作总结等资料。
三、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确保我区顺利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服务年活动,经研究,决定成立港南区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服务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杨冬梅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林志兰  区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
副组长:谭志清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流管股股长
        杨奕萍  区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主任
成 员:刘秋伶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股负责人
甘杰珍  区计划生育协会综合部部长
韦凤姣  区卫生计生局宣教股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杨奕萍同志、副主任由谭志清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股室抽调,明确职责分工。
(二)股室职责分工
计生协负责做好组建一支志愿者队伍、开展一轮关怀关爱活动、创建一个流动人口计生协示范点相关工作,其他相关科室配合。
流管股负责做好开展一次健康需求调研、提倡参与一项健身运动以及培育一批流动人口健康家庭的相关工作,其他相关科室配合。
科技教育宣传股负责做好开展一系列宣传倡导活动相关工作,其他相关股室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经费保障。区卫生计生局与计生协要高度重视服务年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整合服务资源,认真策划部署,做好经费保障。
(二)加强宣传工作。要将流动人口健康服务宣传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将宣传工作常态化。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和自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有利于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服务的舆论氛围,让流动人口积极参与和支持健康服务年各项系列活动。
(三)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区卫生计生局与计生协要共同策划“6+1”流动人口健康服务的各项活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计生协负责落实服务年各项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充分发动各界力量,有效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服务年活动。 
(四)加强督查评估。此项工作自治区已列入年度卫生计生线考核,务必要高度重视,采取措施抓好贯彻落实。市卫生计生委和市计生协将在今年10月份对各县市区开展“6+1”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通报全市。
区卫生计生局、计生协于2017年9月30日前将调查问卷汇总表和调查报告,于2018年6月6日前将服务年活动工作总结、活动图片、典型经验1篇分别报送市卫生计生委流管科和市计生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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