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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南区教育局印发关于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1 15:42:00 来源:港南区教育局
 
 
 
 
 
 
 
港南教发〔2017〕140号
 
 
港南区教育局印发关于推进现代学校
制度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学区办、各高中,局各股室、二层机构:
   现将《关于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11月14日     
 


关于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动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学校内部治理,激发办学活力,打造港南教育升级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教政法〔2012〕9 号)、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实施方案》(桂教规范〔2017〕4号)以及贵港市教育局《关于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贵教通〔2017〕33号)的精神,现就推进我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落实学校办学主体地位、激发学校办学活力为核心,全面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优化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健全学校科学决策、民主管理的运行机制,提升学校依法自主办学能力,努力实现学校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
二、总体目标
依法治理、民主管理和自主发展的学校管理制度体系逐步形成,到 2020 年,学校法人治理结构要素基本完备,师生权益保障机制基本完善,校内外关系基本协调,形成政府依法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社会各界依法参与和监督的适应时代要求的学校治理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学校规章制度
1.依法制定学校章程。依法制定和实施学校章程,对全面规范学校的办学宗旨、目标任务、内部管理体制等,形成学校自主办学、民主管理、科学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提高办学水平和社会效益,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意义。
章程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和实施管理的基本准则,各学校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学校章程,学校章程的起草应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全体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按程序成立章程起草小组,起草完成学校章程草案。章程起草完成后,校长向“教代会”作关于学校章程草案的报告。“教代会”充分讨论和审议后予以表决,须三分之二以上代表通过。“教代会”形成决议,报送区教育局审核批复后实施。学校章程要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中小学校要在2017年12月前修订完善学校章程,并报送区教育局审核批复后按章程规范办学。
2.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学校要以章程为依据,制定并完善课程管理、教育教学、科研、教职工、学生、资产与财务、后勤、安全、对外合作、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种办事程序、内部机构组织规则、议事规则,科学设置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形成全面、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各中小学要根据《贵港市教育局关于加快推进学校规章制度建设工作的通知》(贵教通〔2016〕11 号)及《贵港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贵港市中小学规章制度参考目录的通知》(贵教通〔2016〕33 号)以及《港南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学校规章制度建设工作的通知》(港南教发〔2016〕151 号)要求,于2017年12月前修改完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并印制成册。
(二)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
1.完善学校民主决策机制。公办学校应当以校长办公会议作为最高决策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由学校负责人、教师、学生及家长代表等参加的校务委员会。积极探索校务委员会的组织形式和运行规则,发挥其在学校民主决策中的作用,完善民主决策程序。学校有关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在提交决策机构审议决定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开展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建立完善职能部门论证、专家咨询、专业机构或者主管部门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机制。民办学校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设立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履行法定职权。
2.完善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健全完善校长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推动学校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对涉及教职工利益事项的讨论通过权,对学校章程、学校发展规划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意见建议权,对学校领导干部的评议权以及对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权。进一步完善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管理制度和中等学校学生代表大会制度,不断扩大家长对学校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学生自主管理。学校要完善校务公开制度。在学校配置资源、干部选拔任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聘任、学术评价和各种评优、选拔活动等方面,自觉接受利益相关方监督,确保过程和结果公开透明。学校要完善师生申诉制度,充分保障师生的权益。
(三)健全社会参与机制
1.依法健全社会参与监督机制。依法建立健全社会参与学校管理机制,积极探索试行引入社区、家长、媒体等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多形式介入的监督机制。积极探索扩大社会参与学校管理的渠道和方式,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价,完善社会化评价体系,逐步扩大社会参与学校管理的广度与深度。
2.健全面向社会开放办学机制。建立学校和社会资源开发、应用和共享制度。充分发挥社会教育资源在学校教育教学中的作用。中小学要积极有序参加当地的社会公益活动,向居民有序开放体育文化设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依法治教的必然要求。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切实加强领导,把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推进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局相关股室、各学区办要深入学校开展调研,加强指导和引领,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在11月底前按本实施方案和《港南区教育局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计划》的要求,制定好学校2017-2020年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工作计划并上交到局督导室备案。
(二)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局各股室要严格依法行政,要以法治方式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按照权责清单及港南区教育局“三评一查”项目清单,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开展各种评审、评估、评价和检查活动,减少对学校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切实履行好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和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积极探索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的方式、方法和途径,落实和扩大中小学在育人方式、资源配置、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
(三)坚持稳步推进。各学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区域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实施方案。为确保稳步推进,每个学区选择3-5所基础较好、有代表性的学校(中学、镇区小学、村小要有一定比例)开展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广。
(四)营造良好氛围。要综合运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并及时报送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典型经验。做好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宣传解读工作,积极争取政府、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港南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11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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