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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港南区东津镇2017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7-03-17 23:41:00 来源: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主要是工作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四、其他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东津镇政府及所属事业单位概况
   (一)基本情况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办理上级区委、区政府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东津镇政府有行政机关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直属事业单位4个。镇直全额事业单位4个。行政单位是东津镇政府机关本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财政所;全额事业单位分别是:东津镇计生所、东津镇劳保所、东津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东津镇文化站、
  镇机关本级内设党政办公室、人大办、组织办、乡村办、纪委办、安委办、群众工作中心、民政办、统计办、扶贫办、武装部等11个职能办公室。
  (三)人员构成情况
    我镇政府机构人员编制总数为72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事业编制37人,工勤编制2人,东津镇政府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东津镇财政所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东津镇计生站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4人,其中行政在职28人,事业在职34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7人,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具体情况如下:
  1.东津镇政府机关本级。行政编制33人,工勤编制2人,实有财政供养人员29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人员28人,工勤编制在职1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3人,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
  2.东津镇财政所。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10人,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实有财政供养事业编制在职人员9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在职人员5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人。
  3.东津镇计生所。 事业编制11人,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实有财政供养事业编制在职人员6人,其中事业编制在职人员6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2人。
  4.东津镇劳保所。事业编制4人,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实有财政供养事业编制在职人员3人,其中事业编制在职人员3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 2人。
  5.东津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事业编制11人,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实有财政供养事业编制在职人员6人,其中事业编制在职人员6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0人。
  6.东津镇文化站。事业编制1人,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实有财政供养事业编制在职人员1人,其中事业编制在职人员1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0人。
  
        第二部分:贵港市港南区东津镇预算在内的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1178.45万元,同比增加437.17万元,同比增长41.76%。其中: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955.03万元,同比增加123.75万元,同比增长14.88% 。
上年结余收入223.42万元,同比增加223.42万元,增长100%;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结转223.42万元,同比增加223.42万元,增长100% ;其他结转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二) 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1178.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0.4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7.92%,同比增加126.73万元,增长18.81%;项目支出378.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2.08%,同比增加220.44万元,增长139.86%。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七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792.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7.22%,同比增加93.62万元,增长13.4%;
    (2)文化体育与传媒科目支出11.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同比增加0.49万元,增长4.44%;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19.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68%,同比增加1.12万元,增长5.98%;
    (4)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72.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18%,同比减少5.45万元,减少6.96%;
    (5)城乡社区类科目支出预算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同比减少12.68万元,增长51.37%;
    (6)国土海洋气象类科目支出预算54.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65%,同比增加54.89万元,去年无预算;
  (7)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15.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8.26%,同比增加215.19万元,去年无预算.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800.4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7.92%,同比增加437.17万元,增长41.7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51.6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3.93%,同比增加71.48万元,增长25.5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5.0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63%,同比增加73.71万元,增长143.5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23.7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0.44%,同比增加33.16万元,增长11.41%。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78.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2.08%,同比增加220.44万元,增长139.8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9.6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5.1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2.2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29.68%;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
  其他资本性支出246.1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65.12%。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78.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0.40万元,项目支出378.05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588.7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东津镇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2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为完成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国土资源事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事业运行139.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98万元,项目支出26.0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10.3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事业单位医疗7.4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36.1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东津镇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51万元,公务用车费支出预算1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3.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7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8.41万元,比2016年预算7.31万元增加11.1万元,同比增加151.85% 。“三公”经费支出总体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区车改办把公务用车分配到乡镇使用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预算,因此2017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比2016年预算有所增加。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4.51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部门及兄弟镇有关领导来我镇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13.9万元,同比增加11.1万元,上升396.4%,根据区车改办把公务用车分配到乡镇使用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预算,预算费用是行政单位3辆,事业单位计生站1辆车,主要用于镇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0万元,车改后,东津镇暂不安排机关单位2017年新增车辆购置费预算。
    四、其他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588.7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本级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本部门无核定公务用车。 
(四)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按照区绩效办文件的要求,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列入区直单位绩效考评共性指标。纳入本部门预算绩效评价项目为我单位2017年预算项目中资金量排名前三位的3个项目以及部门预算整体支出(不含二层机构)。
(五)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预算资金,包含经费拨款、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 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等。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 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 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职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贵港市港南区东津镇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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