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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调整充实港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专责小组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24 17:23:00 来源:港南区扶贫办

港南扶领发〔2017〕7号
 
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各专责小组、各镇人民政府、江南街道办:
    鉴于目前我区部分领导及有关部门领导变动情况,经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责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充实,调整充实后的各专责小组工作职责及人员安排如下:
一、各专责小组人员安排及工作职责
(一)综合协调专责小组
组 长:覃祖兴  区委副书记
副组长:殷崇勇  区委常委、区委统战部部长
马  明  副区长
刘世福  区委办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党勇评  区扶贫办主任
1、综合协调专责小组第一小组
成   员:徐  楚  区委办副主任
农新宝  区政府办副主任
郑文龙  区档案局副局长
姜耀冠  区政府办干部
驻组人员:廖庆永  区扶贫办副主任、区民宗局副局长(驻组负责人、负责本组日常工作)
 覃浩慧  区妇联党组成员  
彭  伟  区扶贫办综合股股长(联络员)
谭冬梅  区档案局干部
职  责:负责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制定本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指导检查各部门、各镇工作;负责文电处理、上传下达,拟定相关工作计划、方案、总结、汇报;负责筹备领导小组会议;负责协调、沟通各专责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2、综合协调专责小组第二小组(牵头单位:区委督查室):
成   员:  陈炯然 区绩效办主任
何邦尧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部务委员
谭伟乐  区委督查室干部(驻组负责人、联络员)
 梁献悦  区委督查室干部
刁伯剑  区政府督查室干部
黄  路  区绩效办干部 
傅慧婷  区委组织部干部
李  华  区扶贫办干部
职   责:负责制定本小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参照市制定港南区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办法,负责做好脱贫攻坚督查工作;指导检查各部门、各乡镇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拟定全区脱贫攻坚工作督查方案,对全区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区直、市驻港南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扶贫工作履职情况、单位干部参与脱贫攻坚帮扶情况进行督查;抓好贫困村扶贫工作队(第一书记)暗访;负责将督查情况形成督查报告报区委区政府;负责对接市相关督查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3、综合协调专责小组第三小组(牵头单位:区委统战部):
成    员 :崔  勇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
陈  浩  区工商分局副局长
李昆东  区财政局副局长
梁秋叶  团区委副书记
曹裕安  区经贸局党组书记
谭建宏  区地税局副局长
覃  文 区国税局副局长
曾开还  区工商分局干部(驻组负责人、联络员)
职 责:负责制定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全区“千企带万家”工作方案。动员、组织、引导、鼓励全区民营企业参与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研究探索社会力量帮扶工作新机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资金政策专责小组(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组 长:俸振江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覃绍海 区财政局局长
成  员:崔  勇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工商联党组书记
李昆东  区财政局副局长(负责本组日常工作)
黄兴好  区发改局副局长
张  煜  区审计局副局长
覃  文  区国税局副局长
谭建宏 区地税局副局长
韦冬梅  贵港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副经理
梁  干  区扶贫办副主任
    驻组人员:李醒伦  区审计局干部
 甘  超  区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工作人员(驻组负责人、固定驻组人员、联络员)       
职 责:负责制定本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负责做扶贫小额信贷相关数据统计、扶贫小额信贷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及对接金融机构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其他相关工作;负责提出支持实施精准扶贫资金筹措方案,会同有关部门争取国家资金、筹措落实区本级应承担的资金;负责拟订整合各部门支持精准扶贫相关财政资金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审定;负责研究、利用国家有关支持扶贫开发财税政策,拟订撬动金融资本、吸收社会资金投入精准扶贫的财税政策措施并按程序报批;负责对接市资金政策专责小组的相关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基础设施专责小组(牵头单位:区交通局)
组 长: 马  明  副区长
副组长: 梁少东 区交通局局长
成 员: 李昆东  区财政局副局长
黄兴好  区发改局副局长
黄宗生 区建设局副局长
黄伟豪  区水利局副局长18078559578
 梁  干  区扶贫办副主任
 杨联伟  区文体新局副局长
 驻组人员:罗爱芬  区交通局副局长(负责本组日常工作)
翁  江  区发改局干部
罗惠媚  区交通局干部(固定驻组人员、联络员)
覃泽豪  区建设局干部 18978595851
梁  军  区扶贫办项目股股长
职 责:负责制定本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负责制定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计划,确保到2018年50个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聚居较多的行政村通硬化路;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聚居较多的行政村村道到20户以上自然屯(村民小组)通道路,有条件的屯(村民小组)逐步通硬化路;修建扶贫产业开发必须配套的屯级道路;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聚居较多的行政村,有水喝并逐步达到安全饮用水;有条件建设贫困地区扶贫产业开发必须配套的“五小水利”工程;确保贫困村和贫困人口有电用,有稳固且人均居住面积达13平方米以上的住房;有文化体育设施,通广播电视、通宽带网络;负责对接市基础设施专责小组的相关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产业开发专责小组(牵头单位:区农业局)
组 长:张  斌  副区长
副组长: 梁仲益  区农业局局长
成  员:张永坚  区农业局副局长(负责本组日常工作)
杨  杰  区科协副主席
曹裕安  区经贸局党组书记
蒋仙琴  区林业局副局长
黄海波  区扶贫办副主任
卓碧红  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杨联伟  区文体新局副局长
李昆东  区财政局副局长
驻组人员:陈  聪  区农业局经管站站员(驻组负责人)
黄雨庆  区粮食局副局长
蒙秀琴  区农机局副局长
宁文军  区科技局副局长
黎庆航  区林业局干部
黄  蕾  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干部
梁  柳  区农业局干部(固定驻组人员,联络员)  
邓玉梅  区水产畜牧局干部(固定驻组人员,联络员)     
职 责:负责制定本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组织、指导、督查各乡镇产业脱贫工作;拟订全区贫困村产业开发计划,负责统筹发展贫困村特色种养业和林业经济;积极开展扶贫农业科技服务、农机服务、农产品销售服务;抓好扶贫产业园区建设;负责对接市产业开发专责小组的相关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移民搬迁专责小组(牵头单位:区水库移民局)
组  长:马  明  副区长
副组长:宋素华  区移民局局长
       黎  川  区发改局局长
李永鹏  南山投资公司董事长       
成 员:谢睿茂  区移民局副局长(负责本组日常工作)
黄兴好  区发改局副局长
黄海波  区扶贫办副主任
李昆东  区财政局副局长
莫锡其  区市政局副局长
韦  列  区建设局总工程师
邹永华  港南国土分局副局长
 姚炼全  区环保局副局长
黄伟豪  区水利局副局长
罗爱芬  区交通局副局长
刘海锋  桥圩镇副镇长
梁明强  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干部
陆苏宁  区移民局干部(联络员)
黄少阳  区水库移民局干部(驻组负责人、联络员)
职 责:负责制定本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负责组织实施《贵港市扶贫移民搬迁工程总体规划(2014-2020年)》,指导督促各乡镇有序推进全区各年度扶贫移民搬迁和安置工作;负责建设用地报批,建设资金的落实;督促安置小区按时按质竣工;协调有关单位制定落实扶贫移民相关配套政策;负责对接市移民搬迁专责小组的相关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公共服务专责小组(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组 长:朱  健  区委常委、副区长、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谭立团 区人社局局长
成 员:梁福卫  区人社局副局长(负责本组日常工作)
李金玮  区残联副理事长
梁小莉  区教育局党组成员
宋自慧  区民政局副局长
梁  干  区扶贫办副主任
驻组人员:韦  竹   区爱卫办专职副主任
苏孟昆  区人社局就业中心主任(驻组负责人)
周启基  区教育局党委办主任
杨  柳  区人社局干部(固定驻组人员,联络员) 
职 责:负责制定本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负责实施教育扶贫工程;推进就业创业扶贫和智力扶贫工作;落实贫困人口低保政策;健全贫困人口养老保障体系;建立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体系;做好残疾人扶贫工作;负责对接市公共服务专责小组的相关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组织保障专责小组(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基层办)
组 长:姚幼梅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副组长:梁  春  区委常委、副区长、“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驻港南区工作队队长
成 员:何邦尧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部务委员
宋 雷  区委老干局副局长、基层办副主任
(负责本组日常工作)
谭达明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李建平  区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周文芳  区扶贫办副主任
甘家钦  港南公安分局副政委
黄奇懋  区民政局副局长
梁群清 区编委办副主任
李桂林  区总工会副主任科员
李  波  港南公安分局干警
驻组人员:王武祝  区基层办干部
傅慧婷  区基层办干部(固定驻组人员、联络员)
 黄千原  区基层办干部
职 责:负责制定本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负责拟定全区脱贫攻坚组织保障工作计划,健全扶贫工作机构,配强和充实扶贫工作力量;抓好贫困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党员干部在扶贫开发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负责贫困村扶贫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选派、培训、管理、考核等工作;抓好各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组织各界力量支持和参与扶贫开发;负责对接市组织保障专责小组的相关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脱贫攻坚宣传专责小组(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组   长: 梁  宇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 组 长: 黄海波  区扶贫办副主任
杨联伟 区文体新局副局长
成    员: 谭天力  区委宣传部干部(固定驻组人员、联络员)
 刘志宁  区委宣传部干部
职  责:负责制定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负责全区脱贫攻坚宣传策划、报道,挖掘脱贫攻坚工作亮点、先进典型,把好的做法、亮点和典型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负责编印《港南区脱贫攻坚战报》,协助综合协调专责小组做好典型材料的上报工作;组织和撰写活动综述、评论及相关言论等稿件,营造精准扶贫攻坚决战决胜的氛围;做好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引导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专责小组人员分工
组 长:负责联系本组工作,全面掌握组内工作,及时召集本组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副组长:协助组长抓好本组业务工作,及时向组长报告有关情况,配合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受组长委托召集本组会议。
成 员:在组长、副组长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组织人财物等资源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加强协作,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
驻组人员:具体落实和完成好本组的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原则上,组长所在单位派一名工作人员担任驻组负责人,协助组长具体组织本组日常工作;每个专责小组指定1名业务骨干作为联络员,负责与综合协调专责小组沟通联络。
三、专责小组驻组人员要求
(一)专责小组驻组人员必须实行集中办公制度,具体办公地点待区政府明确后具体通知。
    (二)每个专责小组安排1人集中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驻组办公,驻组办公人员由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安排工作,不兼顾原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负责与本专责小组工作对接,做好上传下达沟通协调工作。
(三)驻组办公人员要固定,不得采取轮值制,统一考核,统一管理。
(四)专责小组驻组人员办公经费纳入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财政年度预算,年度考核统一由区扶贫领导小组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综合协调专责小组与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合并办公,负责协调、沟通各专责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专责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各专责小组组长负责落实自治区、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负责统筹协调、召集会议、组织制定计划、方案、明确工作清单、落实工作责任、组织推进本组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
(三)专责小组实行目标责任制。各专责小组要围绕到2020年实现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目标,落实本组目标责任。
(四)专责小组实行工作督办制。实行每10天督办一次,分批分类督办。着力督办各专责小组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的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重大问题解决情况、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交办落实的其他事项。
(五)专责小组实行定期会议制。各专责小组每周召开一次碰头会,研究解决有关问题,难以解决的问题上交领导小组会议讨论。
(六)专责小组实行信息报送制。各专责小组要认真做好信息收集工作,及时整理报送相关信息。各专责小组每月报送不少于4条信息到综合协调专责小组,主要报送工作的新进展、新情况、新动态,以及取得的工作成效、先进典型或经验。
(七)专责小组实行工作问责制。各专责小组因工作不力,工作进展缓慢、影响全区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完成的,将对相关专责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和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公开方式:主动请公开                           
 
港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7年10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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