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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各级团队组织中深入开展 “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公益助学 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15 17:22:00 来源:港南区共青团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港南区委员会文件 港南青发〔2017〕10号 ★ 关于在全区各级团队组织中深入开展 “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公益助学 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团(工)委,各中学团委,区直各企(事)业单位团委、团(总)支部,各学区办、各镇中心小学大队部、城区各学校大队部: 希望工程是共青团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公益品牌,我区自2006年实施“希望工程•圆梦行动”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热情支持下,经过全区各级团队组织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绩,资助了一大批贫困大学新生,为家庭经济困难学子圆梦大学,为建设宜居、文化、幸福港南做出了积极贡献。今年,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脱贫攻坚”等决策部署,团区委决定继续深入开展“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公益助学活动。现将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4月-11月 二 、活动主题 希望工程•圆梦行动 三、活动内容 根据《广西希望工程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实施细则》要求,本着自愿和力所能及的原则,动员我区各级团队组织、企事业单位、青年文明号集体等干部职工、教职员工积极开展“希望工程•圆梦行动”捐助活动,可号召本单位、本支部干部职工捐出一天工资,青少年捐出一天零花钱,辖区企业适当捐出适当的利润,帮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实现大学梦想。 四、活动形式 活动采取多对一(多个捐款人结对一个大学生)、一对一(一个捐款单位或一个捐款人结对一个大学生)、一对多(一个捐款单位或一个捐款人结对多个大学生)的帮扶形式,对每个贫困大学生捐助3000元。 五、实施步骤 1.2017年4月-7月开展全区性的募捐活动; 2.2017年6月—7月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调查; 3.2017年8月-9月开展圆梦款的申请工作; 4.2017年9月-11月发放港南区“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助学金。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希望工程•圆梦行动”活动是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港南区区委、区政府精准扶贫工作部署的具体行动,全区各级团队组织要牢固树立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的意识,坚持不懈地抓好“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竭诚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跨入大学校门。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尽早行动。 2.广泛宣传,积极参与。各有关单位要广泛宣传,营造捐资助学的良好氛围,着重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困难、执著读书、自强不息、以优异成绩考取大学的动人故事,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同时,要通过宣传,让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了解和掌握国家的资助政策,多渠道、多途径地争取资助。 3.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策划、精心组织,按照活动的总体部署,指定专人负责,充分整合资源,拓宽筹资渠道,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筹款活动,认真抓好各个环节的落实,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4.及时上交募集款项。各有关单位请于2017年7月31日前将所募集的款项统一存入广西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专户。各单位凭银行回单到团区委领取希望工程专用发票。团区委将及时对各单位及个人的捐款情况进行公示,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资助工作方案,所募上的款项将按照《广西希望工程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实施细则》全部用于本辖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的资助工作。 联 系 人:周 月 联系电话:0775—4331097 邮 箱:gntw1097@163.com 地址:港南区行政中心综合楼443室。 圆梦款缴存帐户: 户 名:广西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南宁星湖支行 账 号:087895120100330005771 (须注明“贵港市港南区××单位或(贵港市港南区)××个人‘希望工程•圆梦行动’捐款”。各单位或个人请将汇款凭证交团区委办公室,以便团区委统一汇总上报广西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开具发票。) 共青团港南区委员会 2017年6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共青团港南区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15日印发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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