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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港南区发改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9-20 16:47:04 来源:区发改局
贵港市港南区发改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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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贵港市港南区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贵港市港南区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贵港市港南区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贵港市港南区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平度发展计划;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港南区人民代表大会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研究分折全区性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基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及改革开放促发展的对策建议。
(三)、研究提出资源开发、生产力布局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引导和促进全区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四)、提出全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负责投资的宏观调控管理,组织编制以工代赈计划。
(五)、负责全区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的布局和前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六)、搞好全区国民经济运行动态的预测、监测,研究经济运行中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的对策建议。
(七)、负责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旅游、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研究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八)、承办港南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含物价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港南区节能监察中心其主要职责
1、承担对用能单位执行国家、广西、贵港市和本区颁布的节能(能源)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2、组织对全区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监察。
3、受理违法、违规用能案件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用能行为。
4、承担节能产品与节能服务市场监管工作。
5、承担各类用能项目投产竣工验收中能耗指标的达标监督。
6、组织全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人员资格考评、持证上岗专业培训和考核管理工作。
7、承担全区能源监察执法(监测)工作的指导与协调。负责全县能源监察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区委、区政府和区港南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节能减排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港南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其主要职责如下:
1、接受港南区港南区发展和改革局和政府其他部门的委托。对主要由自治区政府,贵港市政府、港南区政府投资的基建项目、投资项目、国债项目以及用政府名义担保的国外贷款项目的项目申请报告、建议书、可研报告、方案设计提出评审意见,供港南区发展和改革局和其委托单位审批项目作决策参考。
2、承担有关自治区政府、贵港市政府和港南区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组织及效益评估。
3、参与港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政策、法规的研究和项目标准、定额及调整和评审。
4、参与各类规划(包括:项目规划、行业规划,产业规划、区域规划等)的编制与审查。
5、开展港南区发展和改革局和其他单位委托的相关业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6年度贵港市港南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汇总决算报表由3个单位构成。其中行政单位一个及两个事业单位的二层机构。行政单位是贵港市港南区发展和改革局,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分别为港南区节能监察中心、港南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第二部分: 港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链接http://www.nbqmt.com/uploadfile/2017/1027/20171027102344764.xls
 

第三部分:贵港市港南区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652.43万元。同比增加46.23万元,同比增长8.8%增长原因是项目建设资金的增加,主要是异地扶贫搬迁项目的资金。
1.财政拨款收入571.37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同比增加46.23万元,同比增长8.8%增长原因是项目建设资金的增加,主要是异地扶贫搬迁项目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 81.0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652.43万元。同比增加200.35万元,同比增长44.3%增长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提高及项目建设资金的支出增加,项目建设方面主要是异地扶贫搬迁项目的资金。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4.4万元:主要用于港南区发展和改革局机关和2个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发改工作任务、保障发改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办公用房和设备维护修缮、设备更新购置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89万元:主要用于2015年度台风暴雨洪涝灾害救灾应急补助的项目支出77.06万元2014年度台风暴雨洪涝灾害救灾项目3.48万元,2015年救灾应急补助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投资项目9.35万元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9万元:根据贵港市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 农林水支出259.25万元: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
5.年末结转和结余4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港南区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8.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06万元,项目支出421.37万元。
  1.行政运行150.04万元,主要用于港南区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港南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为完成相关发展和改革工作任务、保障发展和改革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用于节能减排工作、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工作、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抓好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申报、推进实施工作、项目实施中期评估等工作。
  2.事业运行71.55万元,主要用于港南区发展和改革局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港南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72.8万元,用于桥圩特色镇项目建设前期工作
  4.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0.57万元:残疾人事业支出0.57万元
5.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用于主要用于2015年度台风暴雨洪涝灾害救灾应急补助的项目支出77.06万元2014年度台风暴雨洪涝灾害救灾项目3.48万元,2015年救灾应急补助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投资项目9.35万
  6.行政单位医疗1.9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7.事业单位医疗2.97万元主要用于局属2个事业单位人员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8.农村基础设施247.67万元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
9.其他扶贫支出11.58万元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港南区发展和改革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7.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9.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它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37.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等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8万元。三公经费”总体支出的下降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有关规定,强化机关财务管理,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在审核各项支出时,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合理安排的原则,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与预算数相比减少支出0.97万元,下降了92.38%,与去年相比下降了2.26万元同比下降96.58%减少原因主要公务车辆运行经费支出的减少。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我单位无安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车辆保有量2辆。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3次,人次18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 次,人次 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41万元,比2015年减少19.99万元,降低 34.8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严格控制经费的开支。委托业务费编制十三五规划经费的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本单位)共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0.77%。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按照项目进度完成情况进行了支付。通过落实专项经费,对未来5年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经济社会指标进行科学预测完成主要社会指标预测;对我区“十三五”期间社会建设有重大的引导作用,通过对全区“十三五”各项指标的预测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城镇建设明显加快,社会和谐进步,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编制了港南区的“十三五计划纲要。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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