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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南区安监督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9-20 09:50:55 来源:
贵港市港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港南区安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港南区安监局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港南区安监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港南区安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区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负责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监管;
3、负责烟花爆竹行业的安全监管;
4、负责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
5、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6、指导和协调八大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等16大项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工作。
8、指导和协调我区工贸企业标准化建设。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6年港南区安监局(区安委办)内设六个职能股室和一个二层机构。分别是:1、办公室;2、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3、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4、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5、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股;6、行政审批办公室;7、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港南区安监局是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并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常务工作。2012年7月成立港南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属区安监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二层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0名。
 
第二部分: 港南区安监局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格请见附件

第三部分:港南区安监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55.78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155.78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155.78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42.67万元:主要用于(1):工资福利支出66.29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28.43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7.61万元;(4)、其他资本性支出0.33万元。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3.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42万元:主要用于港南区残疾人就业保障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9.2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港南区安监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5.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78万元。
1.行政运行102.3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日常开支。
2. 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70.6万元,主要用于二层机构日常开支。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港南区安监局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5.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1.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生活补助、奖励金、 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34.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7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67万元,同比下降79.76%,比上年支出减少0.67万元,同比下降79.76%。主要减少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的开支。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安监局1个机关、1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安监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7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次,人次5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其中:
1、接待市第一季度安全生产督查用餐1019元;
2、接待自治区交叉检查组到我区督查工作用餐685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78万元,比2015年增加5.27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工资增资提资。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本单位)共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4.39%。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是理想的,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其中:
2016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是:安全生产工作经费
2016年财政预算安排“安全生产工作经费”5万元,实际支出5万元。按照全市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工作决策和部署,我区认真组织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全区各类企事业单位开展自查1128家,覆盖率达100%;全区共排查出安全事故隐患980项,完成整改965项,整改率达98.5%。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港南区安监局2016年决算公开表格http://www.nbqmt.com/uploadfile/2017/0920/2017092009531228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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