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南交〔2017〕21号
港南区交通局关于做好2017年“壮族三月三”、清明节、“五一”劳动节期间全区道路水路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确保“壮族三月三”、清明节、“五一”劳动节期间全区道路水路安全生产工作安全、有序、畅通,结合我区交通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2017年“壮族三月三”、清明节、“五一”劳动节期间全区道路水路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确保“壮族三月三”、清明节、“五一”劳动节期间全区道路水路安全生产工作安全、有序、畅通,结合我区交通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2017年“壮族三月三”、清明节、“五一”劳动节期间全区道路水路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港南区交通局
2017年3月28日
2017年3月28日
贵港市港南区交通局办公室 2017年3月28日印发
港南区交通局开展2017年
“壮族三月三”、清明节、“五一”劳动节
期间全区道路水路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贵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17年壮族“三月三”、清明节、“五一”劳动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贵交安〔2017〕9号)、市港航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港航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贵港航管〔2017〕8号)、港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港南安委办〔2017〕23号)要求,我局结合我区道路水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决定在“壮族三月三”、清明节、“五一”劳动节期间组织开展全区交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壮族三月三”、清明节、“五一”劳动节
期间全区道路水路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一、领导机构
为加强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决定成立港南区交通局2017年“壮族三月三”、清明节、“五一”劳动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周大寿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福学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罗爱芬 副局长
成 员:郑 斌 港南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梁世卿 港南区公路管理所所长
林世朝 局综合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日常工作和相关信息材料的收集、上报工作。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局综合股,办公室主任由林世朝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局综合股全体人员和局属各单位主要业务股室负责人组成。办公电话:4328308,传真电话:0775-4323011。
二、检查内容
各有关股室、局属单位要按照“全面检查,重点突出”的原则,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近期事故隐患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全面检查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要围绕以下几个交通重点领域,认真查找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一)农村公路交通方面
深入农村公路自检自查,特别是山区危险路段、临水临崖路段、隐患事故多发点路段、施工工地、受山洪、泥石流威胁(或侵害)相关路段、危险桥梁、涵洞和在建工程。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做好记录和完善图片存档工 作,及时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通报情况,并提出整改要求和期限。
(二)道路交通安全及运输方面
重点检查公路堆积物、挖掘公路、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清理县乡公路乱摆乱卖、占道经营等现象,协助打击非法营运农用车、电动三轮车、二轮摩托车、非法改装车辆进行违章搭客等行为。
(三)水上交通安全方面
主要是检查全区乡镇便民码头、客圩渡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分级管理等制度落实情况,乡镇渡口、渡船对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应对措施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股室、局属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检查工作方案,要着力预防、综合治理,继续抓好事故总量和易发生安全事故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深查隐患,强力整治,多措并举,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政治观念,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好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切忌走过场。
(二)注重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各有关股室、局属单位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以排查促整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原则上要立即整改。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或制定应急预案,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抓好整治工作,防止老隐患、老检查、老不整改现象发生;对不能整改到位又无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的,必须停止使用设备设施或者停止生产施工;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采取紧急措施,责令其停业停产整改,要盯住不放,实行动态监管、跟踪督查。对屡教不改、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强化督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有关股室、局属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抽查、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查指导,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四)加强节日期间安全值班制度。“壮族三月三”、清明节、“五一”劳动节期间,各单位要安排24小时值班,保证一名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值班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及时组织力量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
(五)认真总结,及时报送有关信息。各单位要做好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总结工作,根据检查的情况,制订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在2017年4月7日前报送清明节、“壮族三月三”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2017年5月6日前报送“五一”劳动节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至局综合股,以便汇总上报市交通运输局、市港航管理局、区安委办。联系电话:4328308,电子邮箱:gggnqs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