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南政函〔2017〕168号
港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关于对木格镇东坡村和八塘街道办事处高岭村的建设项目变更调整的请示》的批复
区扶贫办、区财政局:
你们报来的《关于对木格镇东坡村和八塘街道办事处高岭村的建设项目变更调整的请示》(港南开办报〔2017〕30号)已收悉,经区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上同意将木格镇东坡村公共文化活动中心及村屯路建设项目、八塘街道办事处高岭村牛坟岭至寺屋面产业路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变更为木格镇东坡村陆塘屯水利建设项目、兰冲屯灯光篮球场建设项目和八塘街道办事处高岭村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加高工程建设项目。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2017年12月15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