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批条件
(一)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二寸彩照二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如由法定监护人代办申请,还需提供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评残资质医院
肢体残疾:贵港市第二人民医院(桥圩医院)、
贵港市骨科医院
听力残疾:贵港市人民医院、
贵港市第二人民医院(桥圩医院)
视力残疾:贵港市人民医院、
贵港市第二人民医院(桥圩医院)
精神残疾、智力残疾:191医院
言语残疾:贵港市人民医院、
贵港市第二人民医院(桥圩医院)
三、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咨询电话:0775-4332555投诉电话:0775-4332009
备注:无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办理流程图
2.残疾人证申请表
根据《关于制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通知》(残联发[2008]10号)附件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凡是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二、实施对象和范围
凡是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及多重残疾人由申请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向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办理。三、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二寸彩照二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如由法定监护人代办申请,还需提供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评残资质医院
肢体残疾:贵港市第二人民医院(桥圩医院)、
贵港市骨科医院
听力残疾:贵港市人民医院、
贵港市第二人民医院(桥圩医院)
视力残疾:贵港市人民医院、
贵港市第二人民医院(桥圩医院)
精神残疾、智力残疾:191医院
言语残疾:贵港市人民医院、
贵港市第二人民医院(桥圩医院)
三、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根据《关于制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通知》(残联发[2008]10号)附件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办理残疾人证不向申请人收取工本费。十、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75-4332555投诉电话:0775-4332009
备注:无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办理流程图
2.残疾人证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