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南卫计办通[2017] 39号
关于开展2017年第一季度全区防治艾滋病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人民医院、区疾控中心:
为了解我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有效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和考核指标的完成,根据港南区委、区政府印发的《港南区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港南卫计办通[2016]4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前艾滋病防治工作需要,我局定于2017年5月下旬,开展2017年第一季度防治艾滋病工作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1、镇(社区/街道办)规范化建设和资料收集管理情况;
2、艾滋病病源随访、配偶检测和新发感染流行病学调查完成情况;
3、防治艾滋病母婴阻断和艾滋病疫情报告质量管理;
4、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和重点场所高危人群健康干预情况;
5、农村地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二、督导方法
本次督导主要通过书面材料汇报、查阅相关工作资料、现场察看和与人员访谈等方式进行。
三、督导时间
2017年5月22日:上午木梓镇卫生院;下午平悦卫生院。
2017年5月23日:上午木格镇中心卫生院;新塘镇卫生院。
2017年5月24日:上午东津镇中心卫生院;下午湛江镇卫生院。
2017年5月25日:上午瓦塘镇思怀卫生院;下午瓦塘镇卫生院。
2017年5月26日:上午区人民医院;下午木松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7年5月27日:上午八塘镇中心卫生院;下午横岭卫生院。
2017年5月31日:上午南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午江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如有时间变动,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督导组成员
组 长:梁艳玲 区防艾办专职副主任
副组长:李喜贞 区疾控中心主任
李雄深 区卫计局疾控股股长
成 员:蒙康照 区疾控中心副主任
张 敏 区防艾办工作人员
姜正杰 区疾控中心防艾科科长
卓春霞 区疾控中心防艾科工作人员
李尔滨 区疾控中心防艾科工作人员
五、督导要求
督导组成员要严格按照督导的重点内容,本着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认真进行督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导, 区卫计局将对督导整体情况进行通报。
联系人:姜正杰 联系电话:4328725 / 18577506303
附件: 1.卫生院(社区)艾滋病防控机构规范化建设
评估指标 。
2.贵港市港南区农村地区艾滋病防治工作考
评估指导内容及评分标准。
2017年5月19日
卫生院(社区)艾滋病防控机构规范化建设评估指标
督导时间: 督导镇:
评估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指标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实得分 | 扣分原因 |
机构建设(20分) | 成立专门防艾工作小组 | 卫生院设置独立的防艾工作小组,按照每10万人口配备3名专(兼)职防艾人员,至少2人以上。 |
10分 | 成立防艾工作小组得5分, 人员配备符合要求得5分。 | ||
建立防艾小组办公室及相关制度 | 有独立的艾防科办公室,不少于20平方米,配备空调、电话、至少1台可上网电脑,带锁资料柜1组,桌椅及相应的办公用品。明确岗位工作职责,建立主要业务进展管理制度,建立工作考核制度。 |
10分 | 艾防办公室按要求设置、办公条件符合、职责明确和制度健全得10 分,每一项不合格扣3分 | |||
疫情管理(15分) | 建立疫情上墙制度 | 防艾办公室张贴:管理制度,辖区内疫情三间分布图表及高危人群区域分布图表、分片包干等 | 5分 | 疫情分布图表健全、明确,能够反映本地疫情特点,并上墙得5分,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 ||
核査患者现住址 | 每三个月向县区疾控机构报告辖区内变更过现住址的艾滋病患者的现住址 |
7分 | 按时按质报告得7分,漏报一次扣3分 | |||
疫情上报工作 | 负责当地发现并经过确认的艾滋病病例的上报工作 |
3分 | 按要求上报得3分 | |||
宣传教育(30分) | 医院宣传 | 在围墙或建筑明显处印制5 条防艾宣传标语;在医院醒目地方张贴防艾宣传画;每半年出版1期艾滋病宣传板报;流媒体播放器定时播放防艾宣传片;设置安全套自取箱 |
10分 | 按要求宣传得10分,每一 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 ||
场所宣传 | 每年对辖区内潜在艾滋病高危人群的场所进行防艾宣传,并协助完成高危人群的日常监测 |
10分 | 开展高危场所艾滋病防治宣传得5分,开展高危人群监测得5分 | |||
评估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指标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实得分 | 扣分原因 |
宣传教育(30分) | 乡村宣传 | 乡镇人民政府和行政村将防艾宣传教育列入政府和各行政村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 10分 | 无工作计划的,扣2分;没有组织开展防艾宣传工作记录的,扣2分;没有开展有乡镇政府领导参加的大型防艾活动的,扣3分;乡镇以上党政干部,村(居)委会干部100%接受培训的,得3分;未达到要求的,按比例扣分。 | ||
随访管理(10分) | 随访及咨询 | 负责县区疾控中心安排的病例随访任务 | 5分 | 完成随访指标任务得5分,不完成指标按比例扣分。全部采血上送得5分,不完成按比例扣分。 | ||
负责当地发现可疑艾滋病感染者的咨询或采血样送检到市疾控中心确认。 | 5分 | |||||
指导监督村医开展防艾工作(35分) | 明确责任 | 乡镇卫生院与乡村医生签订防艾责任状和保密协议书 | 5分 | 100%签订责任状和保密协议书得5分, 每少1个村扣1分 | ||
开展培训 | 每年至少开展1次村卫生室医生艾滋病综合防治技能培训 | 5分 | 开展1次以上村医艾滋病综合防治技能培训得5分 | |||
进村入户 | 每年布置指导村医开展1次以上艾滋病防治知识进村入户工作 | 10分 | 入户率达100%得10分,毎少2个百分点扣1分 | |||
督导检查 | 每季度到村卫生室开展1次以上防艾工作督导 | 5分 | 每年开展4次以上防艾工作督导得5分,每少1次扣2分 | |||
贵港市港南区农村地区艾滋病防治工作考核评估指导内容及评分标准
时间: 年 月 日 考核人员:
评估项目 | 考核指标 | 分值 | 考核内容与方法 | 评分标准 | 扣分原因 | 实得分 |
基本情况 | 掌握本行政村的基本情况 | 10 | 本行政村人口 人、户数 户,自然村屯 个、村委会 人、 村医 人、外出务工 人、本村累计感染人数 人、上年新发现报告 人、有高危行为 人。建立或打印本村人口情况表(包括户名、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信息)。 |
建立人口基本情况表得10分,不建立得0分。 | ||
收集外出人员信息 | 10 | 每个季度收集一次本行政村外出务工人员的联系信息,有联系登记表。 | 全部收集得满分。 | |||
工作计划 | 10 | 制定本村艾滋病防治工作计划。第一季度之前完成。 | 制定工作计划得10分,否则得0分。 | |||
宣传教育 | 艾滋病宣传标语刷写 | 10 | 现场查看,本行政村共刷写艾滋病固定宣传标语 条。 | 在明显位置刷写2条以上得10分。位置不明显扣5分,少1条扣5分。 | ||
艾滋病入户宣传 | 30 | 本行政村有 户,累计宣传 户,累计覆盖 人。第一季度要覆盖30%,第二季度要覆盖60%,第三季度覆盖90%,第四季度应100%覆盖。 | 按进度完成入户宣传得40分,每少一户扣2分(以有入户宣传记录,户主签字确认为准,以及村干部作证),扣完为止。 | |||
外出务工人员宣传 | 20 | 查阅外出务工人员宣传登记本,随机联系10名进行抽查(不足10名的全部抽查),是否接受过宣传材料、短信、电话告知等。 | 全部宣传得20分,每少宣传1人扣2分,扣完为止。 | |||
定期更新农村防艾宣传栏内容 | 10 | 年度对农村防艾宣传栏更新内容进行拍照存档 | 无拍照存档不得分,有1次以上更新内容拍照存档得10分。 | |||
组织村(居)民观看广西农村中老年人防艾宣传片 | 10 | 年度行政村播放 次;村(居)民中已观看 人,比例为 %( / );40岁以上中老年 人中已观看 人,比例为 %( / );留 守妇女中已观看 人,比例为 %( / ); 外出务工返乡农民中已观看 人,比例 为 %( / )采取查看照片、记录及现场随 机联系村民询问是否观看宣传片的方式进行。 |
行政村年度播放1次以上得2分,村(居)民观看比例达90%以上得2分;40岁以上中老年人、留守妇女、外出务工返乡农民中观看比例达95%以上的,各得2分,完成不达标的按比例给分。 | |||
艾滋病知识知晓率调查 | 40 | 现场随机抽取10位农村居民进行问卷调查。 | 农村居民艾滋病知识知晓率每人分值为4分,达90%以上得4分,<90%≥80%得2.5分;<80%≥70%得1分;低于70%不得分。 | |||
高危人群干预 | 发现高危场所 | 30 | 及时发现本村屯高危场所(如卖淫嫖娼窝点),记录场所数量、活动人数、年龄及性别情况,并向卫生院艾防人员报告。动员本村屯有高危行为的人到卫生院或疾控中心进行HIV抗体检测。现场走访,查看干预活动佐证材料:图片、记录、影像、高危场所信息登记表、动员检测及结果登记表等。 | 有发现、报告、动员各得10分。本村有高危场所但未发现上报扣10分,有高危行为人未动员检测的扣10分。如已开展高危场所搜寻工作,但该村确无高危场所,此项分值标化。 | ||
传染源管理 | 随访与转介 | 20 | 完成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协助上级部门完成艾滋病感染者/病人的流调、随访、转介和心理铺导等工作。 | 完成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得满分。未完成的每项任务扣5分。 | ||
防控效果 | 本年新发感染人数较上年减少情况 | 加减分项目 | 年度考核项目,以疫情网络直报数据为准 | 以上一年度新发感染人数为基数,每减少1例加10分,加分无上限;每增加1例减10分,扣完为止。 |
注:评分标准总分为200分,160分以上为优秀,120分为达标,低于120分为不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