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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做好2016年港南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终绩效考核结果应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16 11:07:00 来源:港南区卫计局
于做好2016年港南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终绩效考核结果应用工作的通知
 
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人民医院,区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所、区妇幼保健院:
2016年港南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终绩效考核工作已经完成,考核结果详见港南区卫计局 港南区财政局 港南区中医药管理局《关于2016年港南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终绩效考核工作情况的通报》〈港南卫计发〔2017〕18 号〉),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财政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导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发〔2015〕35号)、《港南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结果与补助资金挂钩实施方案》(港南卫计发〔2015〕87号)精神,为了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现就做好2016年港南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终绩效考核结果应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考核结果通报
    2016年港南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终绩效考核被考核的机构为14个,年度考核总分1000分,全区平均年度得分为885.39分。各单位年终绩效考核排名和年度得分如下:
 1、八塘镇中心卫生院943.48分
 2、港南区人民医院937.60分
 3、湛江镇卫生院923.13分
 4、新塘镇卫生院921.56分
 5、木梓镇卫生院905.21分
 6、东津镇中心卫生院900.42分
 7、八塘镇横岭卫生院886.15分
 8、木松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81.51分  
 9、瓦塘镇卫生院872.81分
 10、江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71.87分
 11、木格镇中心卫生院867.08分
 12、瓦塘镇思怀卫生院857.71分  
 13、木格镇平悦卫生院840.96分  
 14、南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3.66分
    二、考核结果应用
根据《港南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结果与补助资金挂钩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与补助资金挂钩,对年度考核得分排名后三名的单位,按照倒数第一、二、三名分别为5万元、3万元、2万元标准,扣减其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作为先进单位奖励性补助;对年度考核得分排名前三名的单位,按照第一、二、三名分别为5万元、3万元、2万元的标准,给予发放先进单位奖励性补助。
2016年港南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终绩效考核得分排名后三名是:倒数第一南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3.66分)、倒数第二木格镇平悦卫生院(840.96分)、倒数第二瓦塘镇思怀卫生院(857.71分)。决定扣减这三个单位2016年港南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10万元作为先进单位奖励性补助,其中南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扣减5万元、木格镇平悦卫生院扣减3万元、瓦塘镇思怀卫生院扣减2万元。
2016年港南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终绩效考核得分排名前三名是:第一名八塘镇中心卫生院(943.48分)、第二名区人民医院(937.60分)、第三名湛江镇卫生院(923.13分)。决定奖励八塘镇中心卫生院先进单位奖励性补助5万元、区人民医院3万元、湛江镇卫生院2万元。
三、问题整改落实
各单位切实建立存在问题跟踪整改机制,对2016年港南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终绩效考核通报的问题,以及日常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地进行梳理、归纳,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存在问题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出现,切实发挥绩效考核对项目实施的促进作用。各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单位请于3月25日前将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存在问题整改方案上报港南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办公室,联系人:黎兆华  联系电话:4320512;工作邮箱:gnqcdcgwk@163.com。各基本公卫专业指导机构要做好监督指导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港南区卫生和       港南区财政局       港南区中医药
    计划生育局                           管理局(代章)
 
                                  
                              2017年2月1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港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7年2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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