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南卫计发〔2017〕119号
关于成立医疗机构校验
现场审查人员库及审查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医疗机构校验
现场审查人员库及审查组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计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规范卫生计生行政许可工作流程,依法做好卫生计生行政审批事项审查工作,我局决定成立港南区医疗机构校验现场审查人员库(具体名单见附件)及审查组。现将关事项通知如下:
- 人员库成员主要职责
(二)对全区的医疗机构校验工作提供咨询意见;
(三)参加卫生计生行政审批部门指定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库成员工作要求
(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与规范开展工作,独立、客观地提出意见;
(二)遵守相关保密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廉洁自律;
(三)主动申请回避与自身有利害关系的卫生计生行政审批相关事项的评审活动。
(四)能够深刻领会医疗机构审批现场审查工作内涵,准确把握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现场审查方法及相关要求,具备一定的审查和评价工作经验。
(五)身体健康并能胜任现场审查工作。
三、审查组成员
组 长:姚 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伍 绍(区卫生计生监督所所长)
骆世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法监股负责人)
成 员:人员库成员
审查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仲担任。
附件:港南区医疗机构校验现场审查人员库名单
港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9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港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7年9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