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南教发〔2017〕129号
港南区教育局关于申办港南区博奥小学
幼儿园的批复
港南区教育局关于申办港南区博奥小学
幼儿园的批复
胡峰旗同志:
你提交的“关于申报贵港市港南区博奥小学幼儿园的报告”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在贵港市港南区江南大道中段设立“贵港市港南区博奥小学幼儿园”;
二、办学形式为全日制保育和教育;
三、办学层次为小、中、大班;
四、招生对象为学龄前3—6岁幼儿;
五、办学规模为小、中、大班,共4个班,每班25—30人,不得超过120人;
六、招生范围为港南区江南大道中段附近。
2017年11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港南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11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