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南教发〔2017〕122号
港南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学期
就读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
免学费补助落实工作的通知
港南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学期
就读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
免学费补助落实工作的通知
各高中:
根据《关于对就读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读的普通高中学生实施免除学费的通知》(桂教电〔2010〕10号)精神,在各高中收集库区移民子女申请材料,统计上报免学费补助人数的基础上,现把2017年秋季学期库区移民子女免学费补助资金分配给你们(见附件),请你们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和以下工作意见,认真做好落实工作。
一、免学费补助执行方式:按桂教电〔2010〕10号文件要求,免学费补助采取开学注册缴费时,原享受免学费补助的库区移民子女直接免除其学费,新增的库区移民子女的学费实行先收后退的方式执行。
二、原享受免学费补助的库区移民子女不再需要递交申请材
料,开学注册缴费时可直接享受免学费政策,但学校必须做好公示工作。
三、学校必须做好库区移民子女免学费补助政策宣传、校内
申请免学费通知等工作(见档案样本中的校内通知,每班一张),让每一个师生知晓这个惠民政策,让符合免学费补助条件的新学生能及时提出免学费申请。
四、新增库区移民子女必须向学校递交申请材料(见档案样本中的申请表),学校审核递交材料学生确实是库区移民子女后(见档案样本中的学校审核记录),再进行公示(见档案样本中的公示样本),公示无异议后,再退回其学费。
五、公示期结束后,学校要及时填写《库区移民子女免学费变动情况表》(见档案样本中的变动表)、《库区移民子女免学费学生汇总表(见档案样本中的汇总表)》,向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库区移民子女学生发免学费通知(见档案样本中的免学费个人通知),并组织学生有秩序地进行免学费签名确认(确认表见档案样本中的签名确认表)。免学费签名确认应由学生本人亲笔签名,签名现场要从不同角度远景近景各拍下两张相片,A4纸彩印存档备查。
六、免学费落实工作结束后,及时填写《免学费补助资金发放情况统计表》(见档案样本中的统计表)、台账(见档案样本中的台账)。
七、各校要将免学费补助相关纸质记录材料按档案样本要求(分直免、退学费两部分)进行整理,并于2017年11月20日前将学校存档材料送资助中心核验,核验合格后由资助中心出资装订。所有相关材料电子版也同时发送至资助中心邮箱:gnxszzzx@163.com。
报送资助中心纸质材料(2017年11月20日前):
1.免学费公示材料一式三份(包括公示、公示名册、公示结果、公示相片、免学费确认签名现场场景相片等)
2.免学费学生信息汇总表、签领表复印件一式三份
3.所有新增享受免学费补助的库区移民子女免学费补助申请表复印件(每人一式三份)
4. 《免学费补助资金发放情况统计表》、台账复印件各三份
八、不尽事宜,请与资助办联系。联系人:陈虹,电话联系:5906633、5903126。
附件:1.港南区2017年秋季学期就读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免学费补助资金分配表
2.库区移民子女免学费补助档案样本http://www.nbqmt.com/uploadfile/2017/1102/20171102111836794.rar
2017年10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港南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24日印发
根据《关于对就读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读的普通高中学生实施免除学费的通知》(桂教电〔2010〕10号)精神,在各高中收集库区移民子女申请材料,统计上报免学费补助人数的基础上,现把2017年秋季学期库区移民子女免学费补助资金分配给你们(见附件),请你们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和以下工作意见,认真做好落实工作。
一、免学费补助执行方式:按桂教电〔2010〕10号文件要求,免学费补助采取开学注册缴费时,原享受免学费补助的库区移民子女直接免除其学费,新增的库区移民子女的学费实行先收后退的方式执行。
二、原享受免学费补助的库区移民子女不再需要递交申请材
料,开学注册缴费时可直接享受免学费政策,但学校必须做好公示工作。
三、学校必须做好库区移民子女免学费补助政策宣传、校内
申请免学费通知等工作(见档案样本中的校内通知,每班一张),让每一个师生知晓这个惠民政策,让符合免学费补助条件的新学生能及时提出免学费申请。
四、新增库区移民子女必须向学校递交申请材料(见档案样本中的申请表),学校审核递交材料学生确实是库区移民子女后(见档案样本中的学校审核记录),再进行公示(见档案样本中的公示样本),公示无异议后,再退回其学费。
五、公示期结束后,学校要及时填写《库区移民子女免学费变动情况表》(见档案样本中的变动表)、《库区移民子女免学费学生汇总表(见档案样本中的汇总表)》,向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库区移民子女学生发免学费通知(见档案样本中的免学费个人通知),并组织学生有秩序地进行免学费签名确认(确认表见档案样本中的签名确认表)。免学费签名确认应由学生本人亲笔签名,签名现场要从不同角度远景近景各拍下两张相片,A4纸彩印存档备查。
六、免学费落实工作结束后,及时填写《免学费补助资金发放情况统计表》(见档案样本中的统计表)、台账(见档案样本中的台账)。
七、各校要将免学费补助相关纸质记录材料按档案样本要求(分直免、退学费两部分)进行整理,并于2017年11月20日前将学校存档材料送资助中心核验,核验合格后由资助中心出资装订。所有相关材料电子版也同时发送至资助中心邮箱:gnxszzzx@163.com。
报送资助中心纸质材料(2017年11月20日前):
1.免学费公示材料一式三份(包括公示、公示名册、公示结果、公示相片、免学费确认签名现场场景相片等)
2.免学费学生信息汇总表、签领表复印件一式三份
3.所有新增享受免学费补助的库区移民子女免学费补助申请表复印件(每人一式三份)
4. 《免学费补助资金发放情况统计表》、台账复印件各三份
八、不尽事宜,请与资助办联系。联系人:陈虹,电话联系:5906633、5903126。
附件:1.港南区2017年秋季学期就读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免学费补助资金分配表
2.库区移民子女免学费补助档案样本http://www.nbqmt.com/uploadfile/2017/1102/20171102111836794.rar
2017年10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港南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24日印发
港南区2017年秋季学期就读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免学费补助资金分配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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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贵港市港南区教育局 | 编制时间:2017年10月18日 | ||||||||||
序号 | 学校 | 享受免学费学生人数 | 免除学费标准:元/生.期 | 免学费补助金额(万元) | 备注 | ||||||
1 | 港南中学 | 113 | 580 | 6.554 | 使用贵财追[2017]99号资金5.649万元、贵财追[2017]228号资金0.905万元,共使用6.554万元。 | ||||||
2 | 桥圩高中 | 78 | 390 | 3.042 | 共使用贵财追[2017]228号资金4.68万元。 | ||||||
3 | 木格高中 | 42 | 390 | 1.638 | |||||||
合计 | 233 | 11.23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