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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解读
发布时间:2017-08-17 08:40:00 来源:
《贵港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解读
 
日期:2017-08-16  来源:基教科  作者:基教科
 
   市五届人民政府第二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贵港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由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期间我市教育发展的目标、任务及保障措施,描绘了今后几年我市教育发展的蓝图。
一、《规划》出台的背景
“十二五”期间,我市教育迈上新台阶,学前教育规模持续扩大,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76.2%,九年义务教育巩固均衡发展,巩固率达到94.8%,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增加了4所(共11所),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成效明显,规划设立职教园区,职业学校办学和服务经济社会能力进一步增强,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了87.3%。同时,我市教育发展也面临多重挑战。办学条件还比较薄弱,教育资源不足。一是学前教育资源不足,办园质量不高,公办幼儿园数量少,“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二是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差距较大,校舍不足,大班额较多;三是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优质资源较少,职业教育规模较小基础薄弱,吸引力不强;四是市内高等教育资源匮乏;五是教师队伍学科结构不合理、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十三五”时期是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两个百年”目标中第一个百年目标的重要时期,是全面完成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时期,也是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性阶段。当前,我国经济已进入“新常态”,经济结构不断调整优化,国家对教育投入特别是对西部地区将持续加大;自治区党委、政府就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作出了一系列部署,为教育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贵港是“一带一路”和珠江—西江经济带的重要节点,未来我市将更加广泛和深入地参与到区域合作,产业拓展、提升、集聚具有更强有力的支撑,经济将会平稳增长,财政对教育投入也将会逐步加大。这对我市教育发展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科学编制和实施好教育“十三五”规划,对于积极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挑战、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重大意义。我市应在“十三五”时期抢抓机遇、奋力崛起,坚持“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和“补短板、调结构、提质量、促公平、惠民生”的思路,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打造贵港教育升级版,与全国、全区同步实现教育现代化。
二、《规划》的主要目标
到2020年,我市与全区同步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广西人力资源强市行列。具体目标是:
1.普及十五年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全面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教育公平和教育惠民取得新成效。
2.建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教普教沟通,与产业发展相匹配、与扶贫富民相适应、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民族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招生规模保持大体相当,职业教育总体结构更加合理。
3.教育质量全面提升。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得到全面落实,教育质量保障机制、监测体系和评价体系更加完善,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质量全面提高。
4.实现高等教育新突破,建设市内高等院校1-2所。
5.学习型社会建设迈上新台阶。终身教育制度基本形成,继续教育平台建设取得新进展,覆盖城乡、开放便捷的终身教育培训体系基本建成,继续教育、终身学习通道更加畅通。
6.实现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转变教育行政职能,实现政府依法行政、学校依法办学,管办评分离的教育行政体制。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发挥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学校治理体系,提高学校治理能力。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利用督政和督学对教育形成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实现教育管理现代化。
7.主要指标
“十三五”贵港市教育事业规模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类别 2015年 2020年 属性
学前教育
在园人数(万人) 21.2 22.6 预期性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76.2 90 约束性
九年义务教育
在校生(万人) 68.2 68 预期性
巩固率(%) 94.8 95 约束性
高中阶段教育
在校生(万人)(全日制) 17 20.7 预期性
其中中等职业教育(全日制) 5 7.5 预期性
毛入学率(%) 87.3 90 约束性
高等教育      
市内在校生(万人)   0.2 预期性
电大注册生(万人) 0.53 0.55 预期性
继续教育      
从业人员继续教育(万人次) 80 130 预期性
 
注: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包括市内学校在校生和送到市外就读的本市学生。市内高等教育在校生指市内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包括到市外就读生。
“十三五”贵港市人力资源开发主要指标
指标类别 2015年 2020年 属性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2.9 13.5 预期性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8.6 10 预期性
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 7.2 16 预期性
 
注:1.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是指 16 周岁以上初次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劳动力人口中,人均接受学历教育(包括成人学历教育,但不包括各种非学历培训)的年数。
2.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是指 20—59 岁劳动力人口人均接受学历教育(包括成人学历教育,但不包括各种非学历培训)的年数。
三、重点任务
《规划》提出的重点任务有七大项,具体是:
(一)以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为导向,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统筹发展各级各类教育,深入实施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优化教育布局结构,整合教育资源,补齐短板,促进发展,全面提升各级各类教育办学水平,更高水平普及各级各类教育。
1.普及学前教育。优化幼儿园规划布局,按照城镇服务人口1万人、农村服务人口3000-6000人设置1所幼儿园的原则,合理规划城乡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布局。扩大公办幼儿园资源,重点在县城以上城区和城市开发区、保障性住房小区、人口密集区、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乡镇以及农村新型社区新建或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合理利用村小学校校舍资源,发展村小学附设幼儿园。鼓励街道和有条件的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举办或继续办好公办性质幼儿园。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补足配齐城镇住宅小区幼儿园。
2.均衡发展义务教育。适应工业化、城镇化要求,按照有利于学生就近入学和提高办学效益的原则,进一步统筹和整合办学资源,优化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继续实施“全面改薄”计划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计划, 新增学位33000个、床位8000个,全面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基本生活条件。实施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工程。在中心城区新建小学14所、改扩建3所,新建初中6所、扩建1所。在覃塘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小学、初中各1所。到2020年,全面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实现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班额达到国家标准(小学45人,初中50人),寄宿学生每人1个床位。各县(市、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3.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优化普通高中学校布局,增加城区高中,扩大高中阶段教育资源,扩建、改造城区现有的高中和规模较大的乡镇高中。鼓励支持民办高中扩大规模。鼓励支持各高中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办学传统和办学优势,开展特色办学,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增强学校发展活力。新建贵港高中新校区、华南高中新校区、桂平市五中、桂平市八中、桂平市九中、桂平市十中、桂平市十一中、平南县江南高中(暂名)等8所;扩建市达开高中、民族中学、江南中学;改扩建县城区高中和乡镇高中28所,新增学位3.3万个。支持平南县龚州中学创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支持桂平市实验中学、平南县大安高中、港北区港口高中、市艺体高中创建自治区星级特色普通高中。
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加快建设贵港西江职教园区(第一期),入驻院校5所以上,在校生2.5万人左右;建设贵港市高级技工学校和贵港市西江职业公共实训基地,加快贵港市卫生学校新校区建设,扩大办学规模,合理设置职业院校专业,为我市工业发展特别是新能源汽车电动车、电子信息和生物制药等新兴工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4.打造民族教育特色品牌。鼓励支持中小学开发民族团结教育资源和校本教材,创建自治区民族文化教育示范学校30所、扩大壮汉双语教学实验基地,大力促进民族团结教育和民族文化传承创新。在充分挖掘优秀民族文化、民间技艺的基础上,开发相应的民族文化教材和课程,探索民间艺人进入学校传授民间技艺的有效机制,彰显民族教育特色并形成品牌。
5.关心和扶持特殊教育。推进全纳教育,为残疾儿童提供合适的教育。建设乡镇特殊教育资源教室200个,改善随班就读条件,提升随班就读、送教上门能力和水平。规划建设港北区、港南区和覃塘区特殊教育学校,扩大特殊教育资源,形成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随班就读为依托、送教上门为补充的特殊教育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医教结合”办学模式,拓宽特殊教育服务领域。针对实名登记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残疾状况和教育需求,采取多种形式,逐一安排其接受义务教育。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到2020年,全市“三残”儿童少年入学率90%以上,其他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
6.突破发展高等教育。引进区内外高等院校到贵港办学,进一步完善我市国民教育体系,圆贵港人民大学梦。支持贵港电大加快内涵发展和转型升级。
(二)以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
1.公平配置教育资源。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公平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公共教育资源配置重点要向薄弱学校、边远学校和农村学校倾斜,逐步缩小校际之间、城乡之间和县域之间的差距,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2.保障特殊群体教育权益。适应户籍制度改革要求,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进一步完善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安排办法,让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改善寄宿条件,保障留守儿童就学和生活需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全面落实各有关部门关爱留守儿童责任,形成关爱合力。
3.精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一步落实分档资助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学给予重点资助。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学实行15年免费教育,即免除学前教育保教费,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教育阶段学杂费。建立精准扶贫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从入学到毕业就业进行精准管理、全程帮扶,确保其完成学业。做好考上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上不了学。
(三)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1.加强核心价值观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和学校活动的全过程。坚定不移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学生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生把个人梦想和中国梦紧密融合在一起,把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紧密结合在一起,把个人命运与国家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使每一位学生都能够成为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有用的人才。
2.加强传统文化教育。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为核心,以家国情怀教育、社会关爱教育和人格修养教育为重点,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着力完善青少年学生的道德品质,培育理想人格,提升政治素养。
3.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核心任务。以关注每一名学生的成长进步为立足点和落脚点,遵循教育规律,创新教学方法,优化课堂结构,为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建立以提高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评价制度和保障体系,全面提高各级各类教学质量。
4.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健全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制度,提高心理健康教育课质量。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着力增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引导和帮助学生及时排除心理障碍,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5.加强和改进体育。开足体育课程和体育活动课程,开展民族传统体育、特色体育活动,确保中小学生每天校内锻炼一小时。大力推动校园足球的普及,全市规划新建、修建一批11人、7人、5人制足球场,基本满足学校开展体育教学及开展校园足球等活动需要。
6.加强和改进美育。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配齐学科教师,开足规定的音乐美术课程,保证学生掌握基本艺术知识和具备必要审美能力,力争使每个学生都能形成一两门艺术爱好。推戏曲进校园活动,办好校园艺术节,丰富文化艺术活动,增强学生美感体验,提高欣赏美、创造美能力。
7.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开设劳动教育课程,保障劳动实践锻炼时间,强化劳动教育评价与考核,加强劳动教育研究和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实训场所建设,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掌握基本劳动技能,养成吃苦耐劳、勤俭节约、珍惜劳动成果的优良品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以衔接沟通为目标,构建完备的终身教育体系。
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加强城乡社区教育机构和网络建设,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和全民阅读,创建学习型社区和学习型组织,促进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形成。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建设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为学习者提供学习条件。
(五)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为突破口,进一步增强教育发展活力。
1.深化办学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民办教育政策法规,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实施差别化扶持政策。修订《贵港市鼓励扶持民办教育发展暂行办法》,依法在用地、税收、规费、融资以及学校建设贷款贴息、教师购买养老保险补贴、派驻公办教师等方面给予民办学校更优惠扶持政策,进一步促进我市民办教育发展,为群众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鼓励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在资源共享、人才交流、人才培养、教育科研等方面开展合作。进一步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推动民办学校党团组织和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收费、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平等参与竞争的制度平台,支持发展一批品牌化、连锁化的民办教育集团。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同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
2.开展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缩小校际间发展差距,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开展普通高中集团化办学改革和职业学校的校企合作等办学模式改革,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带动整体发展,提高办学效益。
3.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合理确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划片范围,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考试政策。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科学设置中考科目和考试方式,坚持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将优质高中招生名额按不低于50%的比例分配到招生服务范围内的初中学校。全面落实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政策。加强考试招生基础能力建设,完善信息发布制度,进一步规范考试招生工作。
4.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推进与高考综合改革相适应的新一轮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全面执行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加强课程资源开发和建设。推进普通高中分层教学、走班制、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满足个性化学习的需要。
5.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合作与交流。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开展教育合作,吸引国内知名院校在贵港设点办学、创办合作办学机构。鼓励开展教育区域和校际联盟合作。积极推动市内学校与东盟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友好城市的学校建立友好学校,促进教育资源共享及对外交流合作,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吸引国外知名学者、优秀教育管理专家到学校任教或学术交流。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学生交换游学与国情体验教育,推动青少年友好交流与合作多样化。
(六)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
1.加快教育信息化平台建设。基本建成有贵港特色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全市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加快“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有效提升各级各类学校和教学点互联网出口宽带,推进无线校园建设,基本建成人人可享有优质教育资源的信息化学习环境。
2.加强中小学信息化基础条件建设。全市中小学均建成多媒体计算机网络教室,到2020年,城镇学校班均出口带宽不低于10M,农村学校班均出口带宽不低于5M,有条件的教学点接入带宽4M以上。全市各中小学生机比达到:小学(完全小学)15:1,初中10:1,高中8:1,师机比不低于1:1。
3.提高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积极推进“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教学方式变革,开展“网络学习空间”与“智慧校园”试验,积极发展“互联网+教育”,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积极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提高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推进学籍管理、教务管理、家校互动、办公自动化和数字校园建设和应用。全市中小学基本实现基于信息技术的无纸化办公。加大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力度,使教师掌握信息技术应用技能。
(七)以加强队伍建设为着力点,全面提升教育队伍素质。
1.加强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载体,各教育行政部门通过组织干部脱产进修、个人自学、远程教育等方式,学习政治理论、教育理论、政策法规和现代教育技术,进一步提升教育行政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提高依法行政和教育管理水平,打造一支作风过硬、廉洁高效、业务精通、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的教育行政干部队伍。
2.加强教育科研队伍建设。实施科研兴教战略,充实各级教育科研队伍,以课题带动,研教结合,不断提升教研员队伍能力和水平,着力构建一支学术精、善研究、业务强、出成果的教研队伍。创新教育科研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各级教育教学研究人员以问题为导向,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为目标,潜心开展课题研究,着力提高教育科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创造更多的科研成果,带动全市各学校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
3.加强校长队伍建设。按照校长任职条件,严格选拔中小学校校长,加强培训,促进提高。推行中小学校长负责制、任期目标责任制、交流制,增强校长队伍活力,着力构建一支办学有思想、管理有谋略、办学有特色、工作有创新的校长队伍。
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坚持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以补足配齐为重点,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以乡村教师为重点,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以提升专业化水平为重点,广泛号召广大教师争当“四有”好教师(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数量足够、结构合理、师德高尚、业务过硬、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按照城乡统一的编制标准核定教师编制,为学校及时补充配齐教师。积极探索解决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新渠道。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全面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扎实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逐步建立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完善师德考核档案,实施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将师德表现作为绩效考核、职务(职称)评聘、评优奖励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首要内容。
提升教师专业素养。以提高教师师德素养和业务水平为核心,以提升培训质量为主线,以农村教师为重点,开展每五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
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骨干教师培养机制和管理机制,通过培养和引进等途径,造就一批市内知名、广西有影响力的骨干教师,并通过建立“特级教师工作坊”“名师工作室”和组织巡回讲学等方式,带动全市中小学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提高教师地位待遇。完善绩效考核办法,优化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落实农村偏远地区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完善教师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确保乡村学校教师职称晋升比例不低于当地城区学校教师的晋升比例。继续实施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进一步改善乡村教师居住条件。
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根据自治区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健全校长和教师激励机制,稳定教师队伍,充分调动他们的教书育人积极性。
四、《规划》实施的保障
在《规划》中,提出了八大措施来保障本《规划》的实施,包括组织保障、投入保障、用地保障、法制保障、环境保障、舆论保障等等。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先发展教育。各级政府充分认识教育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地位,将实施本规划纳入各级政府领导的考核体系,健全本规划实施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确保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加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
(二)加大教育投入,提供发展保障。完善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教育投入保障体制,加大教育投入。各级政府要切实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教育投入的各项规定,将教育支出作为重点优先予以保障。
(三)优化学校布局,落实教育用地。各级国土、住建部门要将教育用地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将基础条件好、适宜办学的地块优先安排用作教育用地,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优先办理征收及其它相关手续。要保护现有教育用地和盘活闲置教育用地,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中闲置的校园,通过置换等方式,发展学前教育和寄宿制学校,暂时闲置的教育用地,要根据有关规定切实予以保护,防止教育用地流失。
(四)推进依法治教,提升法治水平。加强依法行政,加强教育系统普法教育,健全教育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教育决策程序。推进依法治校,加快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
(五)维护和谐稳定,筑牢发展基础。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和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饮水安全工作,加强校园网络管理。加强校园和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
(六)坚持绿色发展,优化育人环境。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书香校园创建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阅读与学习习惯;推进“一校一品”校园文化建设,引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建设特色校园文化。改善社会育人环境,构建政府、学校、社会和家庭全面参与的协同育人机制。
(七)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督导检查。落实工作责任,市教育局负责本规划的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紧密协作,形成合力,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完善重点工作督查制度,市政府将年度重点工作、主要发展指标列入县级政府主要领导绩效考评内容,加强督查,推动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加强督导工作,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教育督导部门的教育督导职能,加大“督政”、“督学”力度,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八)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发展氛围。各级新闻部门要主动与教育系统协调沟通,形成与各级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有效对接的立体化宣传网络。大力宣传各级各部门支持教育的成功做法、教育战线的感人事迹、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教育的先进典型,以典型人物、典型经验推动教育工作。要建立通过各种媒体了解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和回应人民群众教育需求的渠道,支持媒体对重大教育政策的宣传与引导,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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