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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南区教育局基本信息、机构职责及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信息
发布时间:2017-09-14 10:08:00 来源:港南区教育局
港南区教育局基本信息、机构职责
及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信息
 
一、港南区教育局领导职务及分工
莫桂才(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区教育局、局党组全面工作。
联系学校:江南街道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港南中学。
谭  斌(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基础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教育规划,教育体制改革,学校体育艺术卫生、德育、国防教育,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关心下一代工作,“双拥”工作,语言文字,精神文明建设;教育教学研究与科研;教育督导,教育行政执法;青少年校外活动;教师培训;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
分管股室:教育股(语委办、关工委办公室);教研室;督导室;青少年活动中心;教师培训中心;成教办(学前办、民办教育指导中心)。
联系学校:桥圩镇、新塘镇、瓦塘镇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桥圩高中。
汤湘云(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学校基本建设;学校安全稳定,社会综治,法制教育;教育(学校)财务,教育内部审计,教育统计;教学装备,现代教育技术,教育信息化;勤工俭学,学校后勤服务,进校教辅资料管理。
分管股室:校安办(项目办);安全股;计财股;核算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勤工办(勤工公司)。
联系学校:湛江镇、八塘街道办、东津镇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
梁桂莉(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主持区纪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组全面工作。
梁小莉(党组成员、教研室主任)
分管工作:局机关事务,绩效考评,政务服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党建,意识形态,思想宣传,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组织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教师资格认定,支教工作;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党务政务和校务公开,信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学生资助工作;教育工会,机关工会,老干部老职工,妇女工作。
分管股室:局办公室(绩效办、行政审批办);党办(精准扶贫办);人事股(职改办公室、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学生资助中心;工会。
联系学校:木格镇、木梓镇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木格高中。
二、港南区教育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区教育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两基”巩固和发展计划以及教育体制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主管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负责全区中小学规划、布局调整、危房改造、校舍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校舍建设项目申报立项和报建报批等工作;直接管理全区各中学及中心校,通过乡镇中心校管理各小学;负责全区初中、小学学生的学籍管理,负责颁发义务教育证书和协助市教育局办理高中毕业证书。
    (三)管理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业务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各学校的各学科教学业务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美育、国防教育等工作;负责督促学校及教研部门进行教学研究、教改实验和开展课外活动;负责全区进校书刊管理工作;负责对学校教育教学进行检查监督评估,总结推广先进教学经验。负责全区中小学招生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学质量检测和协助市教育局组织管理中高考工作;加强我区各级各类学校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负责制订各级各类学校的技术装备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各种电化教学和普及实验教学活动;协调和指导学校的后勤安全保卫工作。
    (四)依法管理教师队伍。依法履行全区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调配交流、职务评聘和考核奖惩等管理职能;对高级中学和完全中学校长进行提名、考察或参与考察,按干部管理权限任用或聘用;对其他中小学校长进行选拔任用并归口管理;高中教师、城区学校教师、乡镇之间教师调动,由教育局作方案,区人民政府审批;乡镇内小学教师调动,由乡镇中心校作方案,教育局和区分管教育领导审批;负责安排招聘录用的公办新教师;负责全区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区教师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五)依法管理教育经费。依法管理使用教育专项经费;归口管理国内国外对我区的教育援助捐赠和教育贷款;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建立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档案;生源地信用贷款及贷后管理工作;协助财政部门编制全区教育事业经费预算,包括全区基本建设经费、公用经费及其他专项经费预算;负责指导高级中学的开学收费工作。协助财政部门指导、检查各学校的财务管理;协助审计、监察部门做好监督全区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工作。
    (六)审批全区社会力量举办的初中、小学、学前教育(含幼儿园)的办学资格,并实施管理。
    (七)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港南区教育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教育局日常事务工作安排管理;拟订全区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教育局年度工作计划,起草工作总结;负责全区教育系统信息的收集、报送;收发文件,送领导传阅;起草文件及领导讲话稿;以局名义召开的会议会务工作;对外联络及接待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实施管理以及本局机关规章制度的制订和实施;教育局机关车辆、后勤及安全保卫工作;联系协调各股室及二层机构工作;“人大”、“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文秘、档案保管、保密工作。
    负责本部门行政事项受理、审核、审批及发证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用印和保管;负责行政审批工作规章制度的制定、贯彻落实工作;负责行政审批项目材料的归档工作;负责指导本部门政务服务及考评工作。
    (二)计财股
    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教育经费、财务和教育基建的政策、法律及有关规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区教育系统年度教育经费的预算和决算工作;依法管理学校基本建设及改善办学条件的专项资金;协助审计、监察部门监督全区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协助财政部门指导、检查各学校的财务管理;对全区教育基本情况及教师工资的数据搜集、整理、统计、分析;负责教师的核编工作;对全区各中小学的财务收支进行内部审计及教育基建专项审计、校长离任审计;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各学校的开学收费和财务管理工作;办理全区教职工工资的定级、晋级以及退休教职工的有关手续。
    (三)教育股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及有关基础教育的政策法规和教育“两基”工作。指导中小学学校管理及教育教学工作,抓好中小学常规教育教学管理、德育管理等工作,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总结推广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指导基础教育的结构、布局调整,负责各中小学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地方教材的规划、组织编写及送审报批工作;执行有关规范标准,制定技术装备规划,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技术装备和普及实验教学工作,指导开展电教活动;指导全区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团队活动工作,制订有关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协调全区各类学校及学生参加全国、全区、全市体育竞赛和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协调学校安全教育、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幼儿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民族教育管理;负责全区中小学招生管理、全区中小学的学籍管理和义务教育证书管理工作。按国家的督导《条例》以及自治区的教育督导工作规划和业务要求,组织、协调全区的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对各中小学“两基”巩固工作的评估和验收。督促、检查乡镇政府、行政村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及落实全国、全区“基础教育会议”要求建立新的教育体制的各项规定。负责“双拥”和“双文明”工作。
    (四)人事股
    负责制定全区教育系统人事管理相关制度和实施办法、教师队伍建设和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教师招聘、交流、调配、合同聘用、编制管理、人事档案管理、请假审批、人事方面信访工作;负责全区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职称评审、职称聘任、工人考级、评优评先、支教轮教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绩效工资管理、教职工工资福利、奖金及各种津贴的审核,办理教职工的职务晋升、教龄审批、转正定级、退休审批、离退休人员(含遗属)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教职工公伤、伤残鉴定、丧葬费、抚恤、遗属补助审批工作;负责全区的统计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人事方面的工作。
    (五)安全股
    负责掌握全区学校安全工作状况,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制定的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等,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检查指导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督查、考核工作;组织综合性的安全检查和调研工作,收集和报送安全工作信息,督促落实重大隐患的整改工作;组织综合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考察等活动,指导学校(园)开展安全演练等教育活动;协助安全领导小组开展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完成局党组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港南区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股室职数各1名。
    机关工勤事业编制1名。
五、办公地址及办公电话
地址:贵港市江南大道181号
电话:0775-5903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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