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政部 中央综治办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卫生计生委关于在全国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民发〔2016〕198号)、《自治区民政厅 综治办 高级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检察院 教育厅 公安厅 财政厅 卫生计生厅关于印发全区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桂民发〔2016〕67号)和《港南区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切实解决我镇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的问题,扎实推进我镇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和关爱保护工作,使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三留守”人员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莫锡盟 东津镇民政办
成 员:马琼谟 东津镇派出所
罗守光 东津镇学区办
张九娣 东津镇洋七桥村妇联主席
王壬英 东津镇务凤村妇联主席
廖有兰 东津镇郑村妇联主席
岑汉珍 东津镇石连村妇联主席
向丽丹 东津镇狮厦村妇联主席
甘琼芬 东津镇东津村妇联主席
李月梅 东津镇梁莫村妇联主席
李远连 东津镇大李村妇联主席
苏海菊 东津镇甘寺村妇联主席
苏爱梅 东津镇潘李村妇联主席
王寿香 东津镇万垌村妇联主席
黄 凤 东津镇中和村妇联主席
甘少青 东津镇荷池村妇联主席
梁雁芬 东津镇石江村妇联主席
黄超宁 东津镇雷村妇联主席
莫伟杰 东津镇宁村妇联主席
黄钰莲 东津镇东岭村妇联主席
莫伦珍 东津镇维新村妇联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级“三留守”人员关爱、保护督导员由莫锡盟同志兼任,村级“三留守”人员关爱、保护村专干由领导小组中村委成员组成,镇级办公地点设在镇民政办,联系电话:0775—4673985。
东津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东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