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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南区卫计局关于印发2017年港南区卫计局健康扶贫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25 12:14:00 来源:港南区卫计局
港南区卫计局关于印发2017年港南区卫计局
健康扶贫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卫生院、江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人民医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妇幼保健院,各股室:
根据《2017年全区健康扶贫工作要点》(桂卫办发〔2017〕16号)和全国、自治区健康扶贫工作会议精神,结合2017年贵港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以及《贵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贵卫计通〔2017〕34号)、《2017年贵港市卫生计生委健康扶贫工作要点》(贵卫计办发〔2017〕12号)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2017年港南区卫计局健康扶贫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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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24日
 
 
 
 
 
 
 
 
 
 
 
 
 
 
 
 
 
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港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7年7月24日印发
2017年港南区卫计局健康扶贫工作要点
 
2017年全区健康扶贫工作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全国、自治区健康扶贫会议精神,按照贵港市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围绕推进健康广西建设,结合深化医改,加强统筹协调,整合优势资源,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病种,实施精准管理、精准服务、精准救治,逐步降低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发生率,2017年全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贫困户减少25%左右,筑牢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网。
一、健全健康扶贫管理体制
(一)完善工作机制。依托扶贫开发专责小组平台,建立区卫计局、扶贫办牵头,发改、财政、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参加的健康扶贫工作分工协作机制,明确目标、落实任务、压实责任,统筹人力、财力、物力和政策等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将健康扶贫纳入目标考核管理,完善督导考核机制和问责机制,建立健康扶贫联系点制度,扎实推动健康扶贫工作深入开展。(局办负责)
(二)实行信息动态管理。动员组织乡镇、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队参加健康扶贫工作,并与基层医务人员、计生专干和村医一起负责收集、汇总、核实贫困患者的基本情况、疾病救治、健康档案等信息,及时录入广西健康扶贫动态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健康扶贫精准水平。(局办牵头,各有关股室配合)
二、实施健康扶贫“四个一批”
(一)实施大病集中救治一批。实施靶向治疗,在完成国家规定9种大病的基础上,自选增加一批疾病开展大病集中救治。通过“定额、定项(定药)、提标、全救助”方式,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以及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中的艾滋病、结核病、妇女“两癌”、重症精神病等患者进行集中救治。同时,各医疗机构要制定优惠政策,简化诊疗程序,规范临床诊疗行为,加强单病种质量控制,降低贫困人员救治费用。(医政医管股牵头,防艾股、妇幼股、疾控股配合)
(二)实施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以乡村医生为第一责任人,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为补充,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实现农村贫困家庭签约服务全覆盖;为农村贫困人口家庭每人建立1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达到85%以上,使每个贫困户患病家庭均有1名乡村医生或乡镇卫生院医生提供健康管理服务。重点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慢性疾病的规范化管理,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80%以上。(基卫股牵头,疾控股配合)
(三)实施重病兜底保障一批。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民政、商业保险等部门协调,加快推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补充保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降低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和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提高住院和大病保险赔付比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健康扶贫商业补充保险,创造条件,力争开展健康扶贫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增强贫困患病人员兜底保障能力。(基卫股牵头协调医改办、社保局、保险机构落实相关机制建设)
(四)实施源头健康扶贫一批。加强疾病防控工作,确保贫困地区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实施重症精神障碍患者补助项目,做好患者筛查登记和医学随访管理;选择部分贫困地区开展慢病综合防控、农村学生营养、口腔健康、高危人群“鼻咽癌、肝癌”早诊早治等项目;基本控制地方性氟中毒危害,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状态。强化妇幼健康服务,依托贵妇儿管理系统和健康扶贫动态管理数据库,精准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补服叶酸、孕妇产前筛查补助、地贫基因诊断补助、地贫产前诊断补助、新生儿疾病筛查补助、免费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贫困地区妇女“两癌”免费筛查等妇幼健康服务项目,保持并控制贫困地区孕产妇死亡率20/10万、婴儿死亡率在10‰以下,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80%。(疾控股牵头,妇幼股、区协会办配合)
三、提升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一)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贵政办发〔2016〕185号)要求,2016年的建设项目,年内全部开工;2017年的建设项目,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包括落实土地、勘探、环评等,待自治区下达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后,6个月内全部开工。(体改规划信息股牵头)
(二)继续实施对口帮扶工作。按照自治区方案要求,继续深入实施三级医院和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工作,组织开展对口支援督查,落实对口支援制度。推动援受双方建立远程诊疗平台,逐步开展远程医疗服务,组织三级医院开展巡回医疗工作,为贫困县救治一批贫困患者。通过对口帮扶,带动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和科学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医政医管股牵头,基卫股、体改规划信息股配合)
(三)做好定向医学生培养。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项目名额继续向贫困地区倾斜,完成贫困地区本科生1名、专科生2名的招录任务;督促有关贫困县做好4名毕业生的签约服务工作。(医政医管股牵头,中医药管理科配合)
(四)推广“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服务。在全区各医疗单位实行贫困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先诊疗后付费”服务。配合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补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等政策的“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服务。(医改办牵头)
四、广泛开展宣传引导
(一)加强政策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将健康扶贫政策融入基本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健康素养促进等宣传活动,准确解读政策,大力宣传政策,使健康扶贫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健康扶贫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宣教股牵头,各股室配合)
(二)加强正能量宣传。积极挖掘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健康扶贫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好的做法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事迹,全方位、多层次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上广泛宣传,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凝聚正能量,持续推进健康扶贫工作深入开展。(宣教股牵头,各股室配合)
五、细化方案,密切配合,抓好落实
各牵头股室根据实际,出台细化各项任务指标的方案,明确任务、完成时间节点、保障措施等,加强对各单位的督促指导和检查,相关股室要积极配合,确保年度各项指标任务按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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