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南区委员会文件
港南青发〔201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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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港南区“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总)支部”、“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团(工)委,区直各单位团组织:
为选树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带动全区广大基层团组织和团员形成解放思想、立足岗位、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团港南区委决定,在2017年“五四”期间集中表彰一批港南区“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总)支部”、“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港南区五四红旗团委
(1)工作活跃,成绩显著。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青年中有影响。着眼打造联系和服务青年的坚强堡垒,大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党政中心工作,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青年在遇到困难时想得起、找得着、靠得住。在落实全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全团性品牌活动方面取得实效。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按时收缴团费。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
(3)团委(团工委)班子政治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4)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具有较好影响。
(5)乡镇、街道团(工)委应建设有1个或以上的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
2. 港南区五四红旗团(总)支部
(1)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大力开展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按时收缴团费。学习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
(3)团(总)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3. 港南区优秀共青团员
(1)14周岁至28周岁(1989年5月1日—2003年4月30日出生)的港南区共青团员;
(2)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4)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主动参与精准扶贫、招商引资等党政中心工作,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按时交纳团费,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6)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7)团龄在一年以上。
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4. 港南区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3)忠诚党的事业,严守党的纪律,注重党性修养,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
(4)热爱团的岗位,自省自励,作风扎实,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主动参与精准扶贫、招商引资等党政中心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5)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6)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二、申报名额
团区委参照各基层团组织报送的2016年度团员、团干部、团支部(总支)数量,结合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按一定比例分别进行名额分配(附件1),其中“五四红旗团委”5个;“先进团(总)支部”20个;“优秀团员”15名;“优秀团干部”15名。申报对象为全区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不含教育线团组织)。没有完成团费上缴任务的不能参加先进评比。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团组织要充分发扬民主,根据申报条件逐级提名、推荐,在听取单位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申报名单,并在推荐人选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申报单位和个人要认真填写申报表,撰写800字以内的申报事迹材料,于2017年4月25日前,将各类奖项的名单汇总表、申报表、事迹材料、公示证明材料原件一式一份(附电子版)报送至团区委办公室。
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联系人:曾子宁 联系电话:4331097
电子邮箱:gntw1097@163.com
附件:1.2016年度港南区“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
团(总)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
团干部”申报名额分配表
2.2016年度港南区“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3.2016年度港南区“五四红旗团(总)支部”申报表
4.2016年度港南区“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5.2016年度港南区“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6.2016年度港南区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名册
7.2016年度港南区共青团工作先进个人名册
共青团港南区委员会
2017年4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共青团港南区委员会办会室 2017年4月20日印发
附件1:
2016年港南区 “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总)支部”、“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
申报名额分配表
乡镇 | 五四红旗团 委 | 五四红旗团 支部(总支) |
优秀共青 团员 |
优秀共青团 干部 |
桥圩 | 2 | 1 | ||
湛江 | 1 | 1 | 1 | 1 |
东津 | 1 | 2 | 1 | |
八塘 | 2 | 1 | ||
木格 | 1 | 1 | ||
木梓 | 1 | 1 | ||
新塘 | 1 | 1 | 1 | 1 |
瓦塘 | 1 | 1 | 1 | |
江南办 | 1 | 1 | 1 | 1 |
武思江 | 1 | |||
国税 | 1 | 1 | 1 | |
地税 | 1 | |||
法院 | 1 | 1 | ||
二医院 | 1 | 1 | ||
史丹利公司 | 1 | 1 | ||
合计 | 5 | 15 | 10 | 10 |
附件2:
2016年度港南区“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青 年 数 | 团员数 | 团(工)委书 记 | |||
应交团费 | 已交团费 | ||||
主 要 先 进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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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党 组 织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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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 区 委 意 见 |
附件3:
2016年度港南区“五四红旗团(总)支部”申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青年数 | 团员数 | 团支书 | |||||
应交团费 | 已交团费 | ||||||
主 要 先 进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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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党 组 织 意 见 |
基层 团委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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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区委 意 见 |
附件4:
2016年度港南区“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照片) | |||||
出生年月 | 成为注册志愿者年月 | 文化程度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主 要 先 进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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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党 组 织 意 见 |
基层团委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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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团 委 意 见 |
附件5:
2016年度港南区“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文化程度 | 成为注册志愿者年月 | 参加“三会两制一课”情况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主 要 先 进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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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党 组 织 意 见 |
基层 团委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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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区委 意 见 |
附件6:
2016年度港南区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编 号 | 单 位 名 称 | 先 进 项 目 | 备注 |
附件7:
2016年度港南区共青团工作先进个人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编 号 | 姓 名 | 单 位 名 称 | 先 进 项 目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