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港南区
地方税务局文件
南地税发〔2017〕4号
贵港市港南区地方税务局关于
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根据《关于开展清理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贵审改办发〔2017〕1号)、《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贵审改办发〔2017〕2号)和《港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港南政发〔2017〕2号)文件精神,此次我局相应取消行政许可3项,调整0项。
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各税务所(分局)、各股(室)要认真贯彻落实,做好相关衔接工作;并由局行政审批相关部门及时对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行政审批标准化目录进行删除和调整,同时调整行政审批操作规范、流程图及办事指南。
附件:1.贵港市港南区地方税务局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3项)
http://www.nbqmt.com/uploadfile/2017/1220/2017122004180445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