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港南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贵政办〔2014〕3号)要求,我区结合自身实际,出台了《关于印发港南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贵港市港南区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nbqmt.com)进入首页“政民互动”栏目“民意征集”点击“《关于印发港南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提出意见。
2.电子信箱:bgg4330313@126.com
3.通信地址:贵港市港南区江南大道183号港南区财政局办公室(邮编53710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2日。
港南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港南区财政局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