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港南区人社局代拟了《关于取消港南区新农合100元住院补偿模式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陆贵港市港南区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nbqmt.com)进入首页“政民互动”栏目“民意征集”点击《港南区2017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提出意见。
2、电子邮箱:gnrsh@126.com
3、通信地址:贵港市港南区人社局办公室(邮编:53710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6日
关于取消港南区新农合100元住院补偿模式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镇人民政府、江南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号)文件精神,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取消新农合100元住院补偿模式,从2017年7月1日起停止东津镇卫生院、瓦塘镇卫生院、思怀卫生院开展新农合100元住院试点工作。
特此通知。
2017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