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在公路周边一定范围内因抢险、防汛需要修筑堤坝、压缩或 |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2009年8月27日主席令第18号予以修改)第八条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公路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作;但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国道、省道的管理、监督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第四十七条 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二百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一百米范围内,以及在公路两侧一定距离内,不得挖砂、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在前款范围内因抢险、防汛需要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的,应当事先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有关的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措施。
【规范性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桂政发【2014】6号附件2第3项,委托县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具体委托下放范围由交通运输厅会同水利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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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
1. 申请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七条 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二百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一百米范围内,以及在公路两侧一定距离内,不得挖砂、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在前款范围内因抢险?防汛需要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的,应当事先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有关的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措施?
2. 申请项目符合《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九第一款: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许可的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作业,并落实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防护措施;
3. 申请涉路施工的设计和施工方案必须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和《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 H10-2009)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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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http://www.nbqmt.com/uploadfile/2017/0704/2017070403421371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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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程序 |
http://www.nbqmt.com/uploadfile/2017/0704/2017070403422033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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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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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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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咨询电话 |
4332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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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电话 |
433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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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表格 |
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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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解答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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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
港南区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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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 |
贵港市港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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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夏令时:早上9:00-12:00 下午3:00-6:00 冬令时:早上9:00-12:00 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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