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2017年港南区免费婚前医学保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指南 |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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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
符合生育政策,男女双方或一方户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的并准备怀孕的夫妇,包括夫妇双方为非本地户籍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流动人口。办理婚姻登记已经怀孕的夫妻不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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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自愿参加免费婚前医学保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男女双方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到区人民医院婚检中心进行免费婚前医学保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或免费婚前医学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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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程序 |
港南区免费婚前医学保健和孕前优生
健康检查流程图
http://www.nbqmt.com/uploadfile/2017/1227/2017122710525177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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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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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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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咨询电话 |
0775-4331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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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电话 |
0775-277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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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表格 |
无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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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解答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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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
港南区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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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 |
港南区江一路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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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夏令时:早上9:00-12:00 下午3:00-6:00 冬令时:早上9:00-12:00 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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