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主席令第70号,2014年8月31日予以修改)第三十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2.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2006年6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2007年1月1日起实施)第十条:矿山建设项目和生产、储存危险物品、使用危险化学品等高危险行业的建设项目、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编制安全设施设计,安全风险较小的建设项目在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时应当编制安全专篇。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专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
|
申报条件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主席令第70号,2014年8月31日予以修改第三十条第二款: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2.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1月21日国务院令第455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订)第八条规定,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当地产业结构规划;
(二)基本建设项目经过批准;(三)选址符合城乡规划,并与周边建筑、设施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四)厂房和仓库的设计、结构和材料以及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五)生产设备、工艺符合安全标准。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0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2015年77号修订)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编制安全专篇。安全设施设计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并尽可能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可靠的设备、设施。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还应当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安全设施设计单位、设计人应当对其编制的设计文件负责。第十二条:本办法第七条第(三)项……规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查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第十四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并不得开工建设:(一)无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文件的;(二)未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的;(三)安全预评价报告由未取得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编制的;(四)设计内容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的;(五)未采纳安全预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且未作充分论证说明的;(六)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未予批准的,生产经营单位经过整改后可以向原审查部门申请再审。
|
所需材料 |
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申请材料名称 |
申请材料依据 |
材料类型
(原件/复印件) |
是否需
电子材料 |
份数 |
规格 |
必要性及描述 |
来源渠道 |
签名签章要求 |
备注 |
1 |
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 |
复印件
(原件备查) |
是 |
1份 |
A4纸 |
必要 |
当地政府
核发 |
加盖申请人公章 |
|
2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表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 |
原件 |
是 |
1份 |
A4纸 |
必要 |
窗口领取或自备 |
法定代表人签名 |
|
3 |
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 |
复印件
(原件备查) |
是 |
1份 |
A4纸 |
必要 |
安监行政部门核发 |
需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
|
4 |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及安全专篇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四)项 |
原件 |
是 |
1份 |
A4纸 |
必要 |
安全设施设计机构 |
有设计资质的设计机构盖章 |
|
5 |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五)项 |
原件 |
是 |
1份 |
A4纸 |
必要 |
安全设施评价机构
|
有安全评价机构盖章 |
|
6 |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六)项 |
复印件
(原件备查) |
是 |
1份 |
A4纸 |
必要 |
安监部门、工商部门核发 |
加盖申请人公章 |
|
填写说明:
1. 来源渠道:填写申请人自备、政府部门核发。对于中介机构或者法定机构产生的申请材料,提供该类机构业务查询及联系方式。
2. 必要性及描述:填写必要或非必要,如为“非必要”的,则一并填写在何种情况下需提供该项材料。
3. 签名签章要求:如提供申请材料原件的,填写本人签名或公司印章、政府或相关机构盖章;如提供申请材料复印件的,可要求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无异”章。
|
申办程序 |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权力运行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
办理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联系方式 |
咨询电话 |
0775-4351202
|
投诉监督电话 |
0775-4328102
|
相关表格 |
20171214044151299
|
常见问题解答 |
1. 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权限有哪些?
答: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除A级产品、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以外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审批。 |
2. 批发企业烟花爆竹仓储设施标准?
答: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六条……(三)具有与其经营规模和产品相适应的仓储设施。仓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库房布局、建筑结构、疏散通道、消防、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以及电气设施等,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仓储区域及仓库安装有符合《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AQ4101)规定的监控设施,并设立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志》(AQ4114)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牌。
|
|
办理机构 |
港南区安监局
|
办理地址 |
港南区政务服务中心
|
办理时间 |
夏令时:早上9:00-12:00 下午3:00-6:00 冬令时:早上9:00-12:00 下午2:30-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