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分户 |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
根据公安部制定的《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第十四条 家庭户户内成员因婚姻变化、分家等需要分户,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申请分户登记。
家庭户分户登记后,公安派出所应当签发新的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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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
家庭户户内成员因婚姻变化、分家等需要分户,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申请分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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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社区(居村委)证明门牌号,本人申请,户主签字同意分户,提交办理人身份证、户口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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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程序 |
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户要求分户的,办理人持社区(居村委)证明门牌号、办理人身份证、户口薄,到辖区派出所申请分户,户主签字同意分户,家庭户分户登记后,公安派出所签发新的居民户口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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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符合相关规定,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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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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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咨询电话 |
4329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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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电话 |
433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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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表格 |
无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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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解答 |
符合相关规定?答:一般说来,一个家庭的成员凡是生活居住在一起的,应立为一户。一家分居数处,不在一起生活的,应分别立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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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
辖区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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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 |
辖区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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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夏令时:早上9:00-12:00 下午3:00-6:00 冬令时:早上9:00-12:00 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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